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
旧版入口| 学校主页| English| 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学生园地

Students work

热点文章

站内搜索

研工在线

当前位置: 首 页 > 学生园地 > 研工在线 > 正文

关于2018-2019年度中船奖学金的评选通知

发布日期:2018-12-04    作者:     来源:     点击:

为支持华中科技大学教育事业的发展,同时加强与华中科技大学相关学院的交流与合作,中国船舶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出资设立“中船奖学金”,对品学兼优的学生进行奖励,鼓励学生更加努力的学习。

一、奖项、奖励名额和金额

奖励名额:“中船奖学金”奖励研究生人数为15人/年;其中:硕士研究生(二、三年级12名、博士研究生 3名。

奖励金额:每人每年人民币10000元整,奖励金额合计为每年人民币15万元。

本奖学金用于奖励华中科技大学船舶与海洋工程学院、电气与电子工程学院、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机械科学与工程学院、电子信息与通信工程学院、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的优秀学生。具体名额划分如下:

院系

博士研究生

硕士23年级学生

船舶与海洋工程学院

3(每个院系推荐1人,最终选出3人)

3

电气与电子工程学院

3

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

2

机械科学与工程学院

2

电子信息与通信工程学院

1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

1

二、基本条件

1.学业成绩优秀、品行端正且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优先;

2.学科知识扎实,实践能力强,具有创新精神;

3.通过CET-6级考试者优先;

4.满足上述条件,同时家庭经济困难的同学,予以优先考虑。

三、评选流程

1.本奖学金评选坚持“优中选优、公开公正”的原则。

2.评选过程中要注重申报人的综合素质,全面衡量申报人的各方面表现。

3.评选程序请按照个人申报、院系推荐、现场评选的流程。院系按1:2的比例推荐。

4.候选人一旦确定,应在全院范围内公示。受助者应获得所在学院绝大多数师生所认同。

5.最终由“中船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对候选学生进行现场评选,确定获奖学生名单后,全校范围内公示。

四、评审材料

1.华中科技大学社会奖学金申请表格(见附件,打印后手写签名版);

2.个人申请书(打印后手写签名版);

3.个人成绩单(加盖公章);

4.个人各类获奖证书复印件。

5. 其他参考条件证明材料

五、评审时间:

请于126日上午12点前将上述评审材料纸质版交至学工组李智老师处,同时将以上材料扫描成一张PDF文件后以姓名-学号命名并发送至178794704@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