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博士学位论文进行盲审的通知
各位博士研究生:
《华中科技大学博士学位论文评审暂行规定(试行)》(校研〔2014〕15号文)已印发(见附件1),请遵照执行。现就具体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送审材料
1、将“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博士研究生申请盲评审批表”纸质表格(附件2)送交能源学院研究生科审批通过后,方可提交论文电子文档;已进行预答辩的须提交“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博士研究生预答辩审批表”(附件6)
2.博士论文格式要求(附件3):
经导师通过后的学位论文电子版(文中隐去作者姓名、导师姓名等能表明身份的信息。格式为pdf(创新点概述+博士论文),“创新点概述”模板(附件4)。
PDF格式,命名规则:单位代码_二级学科代码_学号_LW,如:10487_081202_D201077555_LW)。
3.博士学位论文双盲审名单汇总表(EXCEL格式,命名规则:单位代码_院系代码_HZSJB,如:10487_121_HZSJB)。(附件5)
二、送审时间安排
博士论文盲审时间一般不少于2个月。工作日可随时报送,具体时间节点为:
1.拟6月份申请学位的人员,将学位论文等材料提交给能源学院研究生科,经审核通过后,由研究生科于3月20日前提交到研究生院学位办。
2.拟12月份申请学位的人员,将学位论文等材料提交给能源学院研究生科,经审核通过后,由研究生科于9月20日前提交到研究生院学位办。
附件1:校研【2014】15号--关于印发《华中科技大学硕士博士学位论文评审规定》的通知
附件2: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博士研究生申请盲评审批表
附件3:论文送审平台材料提交格式要求
附件4:创新点模板
附件5:博士学位论文双盲审名单汇总表(hzsjb)
附件6: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博士研究生预答辩评审批表
联系电话:87557814 Email:1933200271@qq.com
能源学院研究生科
2014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