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研究生教改基金验收工作的通知
各院(系、所):
根据《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教改基金暂行实施办法》的规定,各院(系、所)应对已完成应结题的研究生教改基金资助项目进行结题验收。经清理,有不少应结题项目已逾期尚未进行验收(见附件),请各单位尽快组织验收工作。现将有关结题验收要求通知如下:
1、项目完成人必须提交项目完成总结报告,并进行不少于30分钟的口头报告;
2、参加验收的专家一般为3-5人;
3、院(系、所)组织验收,应提前一周将验收时间、地点书面告之研究生院培养处教学研究办公室,研究生院将派人参与部分项目的验收工作。
请各院(系、所)认真组织好应结题项目的验收工作,督促各项目负责人对其完成的教改研究成果进行认真总结。
凡是2007年6月以前应结题的请尽快安排结题验收,并于2007年7月6日前将验收表交研究生院培养处教学研究办公室。
对于2007年6月以后结题的项目请各院(系、所)做好项目结题时间安排。
对于不能按期完成需要延期的项目,由项目负责人写出书面申请并经院系负责人签署意见后报研究生院培养处教学研究办公室。
项目验收情况将作为今后院系及教师申报教改基金的重要依据。
特此通知
附件:1、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教改基金验收表.doc
2、2004-2006教改尚未验收项目.xls
研究生院
2007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