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中科技大学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
非全日制工程硕士招生简章
(2009年)
为了适应现代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对高层次人才的需要,加速培养一批国家急需的高层次工程技术和工程管理人才,华中科技大学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于1998年开始,陆续在动力工程、项目管理领域开展工程硕士的招收和培养工作。我们热忱欢迎在职工程技术和工程管理人员报名参加学习。具体招生事宜如下:
一、报考条件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在职工程技术或工程管理人员,或在学校从事工程技术与工程管理教学的教师可以报考:
1、2006年7月31日前获得学士学位。
2、2005年7月31日前获得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毕业证书。
二、报名办法
采取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两个阶段相结合的方式。所有考生在规定的网上报名时间内,通过互联网登录有关省级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指定网站,按要求填写、提交报名信息。考生网上报名成功,系统将自动生成《2009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样表见附件2)。
考生在规定的现场确认时间内,到指定现场报名点照相、确认报名信息、交纳联考考试费用。考生在现场确认时,须持网报成功后生成的资格审查表和有效身份证件,并根据现场确认点要求提供相关材料证明其符合报考有关学位类别的条件,供现场确认点工作人员审验,同时现场打印资格审查表(附现场照相生成的电子照片)并由考生本人签字确认。考生务必保证提交的报名信息真实、完整、规范、有效。报名信息一经签字确认,今后一律不得更改。
所有考生须在规定的报名期限内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逾期不予办理。只在有网上提交报名信息,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办理照相、缴费及确认等相关手续的,本次报名无效。
网上报名时间为7月上旬。各省份网上报名具体时间和网址于6月25日前在教育部学位中心网址(http://www.cdgdc.edu.cn/zz09.html)公布。
现场确认时间为7月中旬,各省级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具体安排,并在网上报名阶段告知考生。我校将根据湖北省教育考试院通知再行安排本校工作,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报考我校的考生既可在我校指定地点报名、考试,也可在考生工作地省级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指定地点报名、考试。
三、特别提示(专业代码):
考生在网报时,请务必在“备注1”栏目中填写:能源学院,在“备注2”栏目中填写能源学院代码:121。见下表:
工程领域名称
| 工程领域代码
| 能源学院代码
|
动力工程
| 430107
| 121
|
项目管理
| 430140
| 121
|
四、资格审查
考生须将现场打印的资格审查表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下同),核准表中内容、填写推荐意见,并在电子照片上加盖公章,然后按要求将资格审查表(一式二份)、相关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一式二份)等复试前交能源学院进行资格审查。如考生持境外学历、学位报考,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资格审查时须同时提交认证报告。
我院招生院在复试前将对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查,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或不能按时按要求提交资格审查材料的考生不得参加复试。必要时,我院将委托权威认证部门对考生的学历、学位证书进行认证核查。录取前招生将所有参加复试考生资格审查材料交研究生院留存备查。资格不符的考生一旦查实,学校将不予录取或取消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对有违规行为的考生,将根据教育部和学校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录取工作结束后,国务院学位办将随机抽查部分考生的报考资格。
五、入学考试科目、时间及方式
1、考试科目
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英文名称为Graduate Candidate Test,简称GCT)、专业考试和相关测试。考生GCT考试外语语种限选英语。
“GCT”试卷由四部分构成:语言表达能力测试、数学基础能力测试、逻辑推理能力测试、外国语(语种为英语、俄语、德语和日语)运用能力测试“GCT”试卷满分400分,每部分各占100分,考试时间为3小时。
“GCT”考试大纲:《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指南》(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
全国联考的时间为2009年11月1日。
专业考试和相关测试时间:2009年12月进行。
2、考试方式
(1)工程硕士生入学考试采取两段制考试方式。第一阶段,所有考生参加国家统一组织的GCT考试(考生取得的GCT成绩有效期暂定两年)。该阶段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素质。考生当年只可选择1个培养单位报考。我校根据本校的实际情况自行确定GCT成绩合格分数线。第二阶段,达到我校相应工程领域规定的GCT成绩合格分数线的考生,持本人的GCT成绩,到能源学院申请参加学校自行组织的相应工程领域的专业考试和相关测试。
(2)根据我校实际情况,我校不接收持有2008年GCT成绩且当年报考其他学校的考生。持有2008年GCT成绩且当年报考我校的考生,GCT联考分数线与2008年划定的分数线一致,所有达到分数线的考生均需参加2009年学校自行组织的相应工程领域的专业考试和相关测试。
(3)参加第二阶段考试的所有考生需填写《2009年参加在职人员攻读工程硕士学位第二阶段考试的考生情况登记表》(以下简称《登记表》,样表见附3)。能源学院将考生的《登记表》连同第二阶段的考试资料(包括笔试试卷、面试记录等)一并存档备查。
第二阶段的考试工作于2009年12月进行,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六、录 取
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的录取工作由我校自行组织,录取分数线由我校自行划定。学校根据考生入学考试成绩(含复试),择优录取。
录取获得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毕业证书但未获得学士学位的人数,规定不得超过本校当年录取总人数的10%。
项目管理领域的招生人数全校不超过150人。
七、学习年限
学习年限为2~5年;其中课程学习时间不得少于1年;论文写作时间不得少于1年。
八、课程学习
选修课及专业选修课程采用业余时间集中授课的方式进行。导师指定的专业选修课可采用辅导、讨论、总结的方式进行。学生必须修完规定的学分数。总学分≧34学分。其中:必修课学分≧21,必修环节2学分。课程考核方式分为课内考试、考察(开卷、闭卷)、课程论文三种方式。
九、学位论文工作
以本领域各专业方向中的重大工程问题和工程管理问题进行论文选题。要求论文具有较完善的文献综述,能针对拟解决的问题清晰地阐述相关理论与方法,并运用相关理论与方法解决工程问题和工程管理问题。论文应具有先进性、实用性,所获得的结果应具有较好的经济与社会效益,具有一定的创新性。论文写作应概念清晰、结构合理、层次清楚、文笔通顺。
十、培养方式
采用在职攻读学位的方式进行。课程学习采用学分制,按照统一的培养计划,采用业余时间以班为单位集中授课的方式(武汉市内要求学员在20人以上;武汉市以外要求学员在30人以上);论文阶段实行导师负责制,导师依据学生的知识结构和论文选题,决定附加课程学分;学生在导师的指导下,应依次完成附加课程学分、选题报告、中期小结和最终论文撰写。
十一、学 费
动力工程领域工程硕士收费2.5万元(经济特区:3万元)左右,项目管理领域工程硕士收费3.2万元。可一次付清也可分两阶段缴纳。第一阶段为课程学习阶段(缴纳总学费的三分之二);第二阶段为论文阶段(缴纳学费的剩余部分)。报名费、教材费、答辩费等由学生自理。
十二、学位授予
学员修满规定学分后,可申请办理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课程结业证书;修满学分同时完成学位论文的学员,在通过学位论文答后可申请工程硕士学位。经院、校学位委员会评审合格的学位申请者,学校将颁发由国务院学位办公室统一颁发的工程硕士学位证书。
十三、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华中科技大学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研究生科 吴老师 朱教师
联系电话:027-87557814 E_mail:dlyjs@mail.hust.edu.cn
附件1:非全日制研究生专业研究方.doc
附件2:2009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考资格审查表.doc
附件3:第二阶段考试考生登记表.doc
华中科技大学能源学院研究生科
2009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