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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3年(中)研究生申请学位论文答辩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04-17    作者:     来源:     点击:

一、答辩时间

2013年5月27日报送毕业答辩材料的截止日期。请各专业在以上时间完成研究生毕业论文答辩工作。

全日制专业学位(工程硕士)研究生答辩时请注意以下几点事项

1论文评阅人中应有相关行业实践领域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

2、答辩委员会由三至五人组成其中应有相关行业实践领域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指导教师如果参加答辩委员会,答辩委员会至少应由五人组成,但指导教师不能担任答辩委员会主席。

3毕业论文指导教师鼓励实行双导师制,另一位导师来自企业的本领域相关的专家。

4、全日制专业学位(工程硕士)申请答辩资格:

(1)学位申请者已完成研究生培养方案要求的全部课程考试,成绩合格,取得了规定的学分,即校级公共课程≥3学分、专业课程≥13。

(2)完成实践与研究环节 ≥16学分:开题报告(1学分)、论文中期进展报告(1学分),文献阅读或参加校内外公开学术报告(1学分)、实践环节≥4学分(参加专业课程实习实践、专业实训、专业实习实践报)

(3)通过学校组织的“中国语文水平达标测试”。

(4)所提交硕士学位论文的学术水平、撰写格式符合我校的有关规定。

二、送检学位论文电子版的时间

2013年5月20日学院开始接收学位论文电子版并送研究生院学位办进行检测。学位论文电子版格式为word文档,文件命名方式为“121(院系代码)_学号_姓名”),不能按期提交论文电子版的研究生,本次不能申请学位。保密论文不交电子版。

送检论文电子版请发邮件至:dlyjs@mail.hust.edu.cn

三、领取答辩材料

毕业生可到能源学院研究生科领取答辩材料及答辩须知;核查成绩。

答辩完成后,请按答辩须知上的要求,将答辩材料按顺序整理,送交研究生科。

四、进入HUB系统提出答辩申请

所有申请硕士、博士毕业答辩的研究生都必须进入HUB的学位信息管理系统提交答辩和学位申请,该系统涉及导师、答辩秘书、研究生本人和研究生科,为了便于操作,请先阅读学位信息管理系统流程图(见HUB系统)。

特此通知

能源学院研究生科

2013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