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博士研究生培养过程管理,切实提高博士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华中科技大学博士研究生培养工作规定 校研【2019】11号》(见附件1),现将今年中期考核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工作组织
博士研究生中期考核工作学院组织专门的“博士生中期考核委员会”,根据规定要求组织考核。
二、考试对象
2021级普通博士生、硕博连读生及其他尚未通过中期考核的博士生。
三、申请及考试工作时间安排
6月12日前,提交以下材料:
1、电子版:
2023年春博士研究生中期考核信息汇总表,以“学号-姓名-专业”命名发至邮箱:88777977@qq.com(见附件2)
2、纸质版提交至清洁能源大楼201室:
(1)博士生中期筛选考核表(见附件3)
(2)研究生(中期考核)报告,要求字数不少于3000字(见附件4)
3、研究生培养与学籍管理系统中博士生中期筛选操作流程及说明(见附件8)
4、中期考试时间地点待定,确定后另行通知。
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研究生科
2023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