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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接收外校2008年推荐免试研究生的说明

发布日期:2007-09-19    作者:     来源:     点击:

关于申请华中科技大学(能源学院)2008年推荐免试研究生的说明

欢迎国内各重点大学应届本科毕业生中获得推荐免试资格的同学申请免试攻读我校各专业的硕士研究生!

有意者请自到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院招生主页查阅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下载申请表格,并于2007年10月10日前,将填写好的申请表及有关材料装入自备的信封,直接寄(送)能源学院。

邮政编码:430074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华中科技大学能源学院研究生科 收。

申请免试材料包括:

1.华中科技大学2008年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申请表;(请注明拟选导师)

2.本科正式成绩单一份,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后,装入自备信封密封,并在封口骑缝处加盖院、系或教务处公章;

3.国家英语四级或六级考试合格证书复印件一份;

4.各种获奖证书复印件一份;

5.教务处出具申请人获得母校推荐免试资格的证明信(若确因时间关系,可延至来校复试时提交);

6.写好申请人通信地址及邮政编码的信封2个。

全部申请材料,无论接收与否,恕不退还。

经各我院对申请材料评审后,尽快通知评审合格的申请人来我校参加面试。面试通过并同意接收的外校推荐免试生,还须持我校的接收函。到母校领取有当地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加盖公章的推荐免试硕士生报名表,并在规定时间内(一般是11月10日—14日)到所在学校指定的报名点办理正式报名手续。未办理正式报名手续的同学无法录取。

附件:接收外校生申请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