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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接收外校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和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说明

发布日期:2010-09-20    作者:     来源:     点击:

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2011年接收

外校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和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说明

2011年接收外校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和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现已开始,欢迎具有免试资格的应届本科生申请我院免试研究生。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申请推免生应获得本科所在学校的推荐免试生资格。

二、申请材料和程序

1、申请人请下载(华中科技大学2011年接收推荐免试生申请表.doc)。

2、请于2010年10月10日前,将以下材料(统一用A4纸,所有材料恕不退还)直接寄(送)到华中科技大学各院能源学院研究生科。

①《华中科技大学2011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和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一份,并由本科所在学校或院系教务部门加盖公章。

②本科正式成绩单一份,并由本科所在学校或院系教务部门加盖公章,装入自备信封密封,并由本科所在学校或院系教务部门在信封封口骑缝处加盖公章。

③国家英语四级或六级考试合格证书或成绩单复印件一份。

④各种获奖证书复印件各一份。

⑤由本科所在学校教务处出具申请人获得本校推荐免试资格的证明信一份(若确因推荐学校时间关系,可延至复试时提交)。

⑥写好申请人通信地址及邮政编码的信封2个。

三、选拔考核

能源学院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确定复试名单。对审核通过的学生发电子邮件通知参加复试(已参加我院夏令营的营员本次只需提交本校教务部门出具的保研资格证明及相关材料即可,不用参加复试。)。

1、复试时间:10月13-14日。

2、复试合格者将体检表(本科所在学校校医院或华中科技大学校医院的体检表)寄(送)到能源学院研究生科。

3、复试、体检合格者,即获得被我校接收为推免硕士或直博生的资格。

四、录取及入学

1、获得推免生资格的学生须按教育部的要求办理正式的硕士报名手续,持华中科技大学接收函,到本科所在学校教务处领取推免生网报校验码,在教育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网上报名,并现场确认等。获得直博生资格的学生须在我校招生信息网上博士报名系统中报名。未取得学生本科所在学校推荐免试资格的学生,不予录取。

2、我校将及时寄发拟接收通知书,正式录取通知书将在政审后,于2011年6月中旬寄发本人。

五、其他事项

1、推免生及直博生应占本科所在学校推免生指标。

联系人:吴老师、朱老师

联系电话:87557814 Email:dlyjs@mail.hust.edu.cn

地址:湖北、武汉、华中科技大学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研究生科 邮编:430074

能源学院研究生科

2010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