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录取工作已结束。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录取通知书于6月20日开始用以下三种方式发放,请注意查收。
1、圆通快递:因快递联系方式为手机,请务必开机。
2、邮局挂号信:需7-10天。
3、自取:其他选择自取的同学及所有武汉的考生均需到能源学院自取。
二.本校应届本科生及要求自取录取通知书的考生即日起可到能源学院研究生科凭有效证件领取“录取通知书”。
三、档案未收到和档案有问题的非应届考生录取通知书暂时不发。
四、发放“录取通知书”时随信寄的材料如下:
1、《录取通知书》一份:保留入学资格的考生只有保留入学资格证明;
2、工商银行卡一张:请认真阅读《新生缴费注意事项》,请修改随信寄去的中国工商银行牡丹灵通卡的密码,并将学费、住宿费等费用于8月20-25日存入卡中。该卡主要用于研究生在校期间缴纳学费、住宿费,领取助研津贴及各类奖学金。请妥善保管,不要遗失,不许注销。
3、《研究生新生入学报到须知》一份:请认真阅读,并按照要求做。
4、《新生缴费注意事项》一份:请认真阅读,并按照要求去做。
5、《研究生助学贷款流程》一份:若需贷款,请认真阅读资助政策,并备齐贷款所需材料。
6、外地考生每人附行李签四张,请务必在行李上贴上我校发给的行李签,并注能源学院及专业,以免遗失。
五、户口迁移:“湖北省武汉市华中科技大学”或“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珞喻路1037号”;具体要求见报到须知。华中科技大学保卫处户政室联系电话:027—87542124。
六、组织关系:湖北省外党员组织关系转入时,介绍信抬头填写“中共湖北省委高校工委组织处”;湖北省内党员组织关系转入时,介绍信抬头填写“中共华中科技大学委员会组织部”。介绍信转往均填写“华中科技大学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介绍信由党员本人携带到校报到时将介绍信交到班上临时负责人处。具体要求见报到须知说明。
七、婚育证明:报到时提交婚育证明:要求见报到须知。
八、关于学费:
全日制研究生应缴学费金额以湖北省物价局最终批准学费标准缴纳。
联系电话:87557814 Email:dlyjs@mail.hust.edu.cn
能源学院研究生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