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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硕士研究生调档通知

发布日期:2015-04-16    作者:     来源:     点击:

2015年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初录工作已结束,现将调档等事宜通知如下:

一、调档函将于4月16日用平信寄出(预计3-7天),请注意查收(自取除外)。选择快递邮寄的同学请务必将手机处于开机状态。

(一)收到调档函后:

1、非应届生:

请于5月15日前将“人事档案”、“无固定工资收入证明”(表样见附件)等材料寄到能源学院党总支。另有部分华中科技大学毕业的往届生,如果人事档案在我校就业中心的,请本人持调档函将人事档案转到我院。

2、外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收到调档函后,请交给现所在学校学院相关负责人,7月份毕业后,于8月30日前由所在学校将“人事档案”寄到我院。

(二)自取调档函的考生请直接到能源学院研究生科领取。

(三)本校应届毕业生档案已在华中科技大学无需调档。

(四)我院收到档案后,将在网页上公布学生名单,请注意查看。

二、录取通知书预计在6月中下旬根据考生提供的通讯地址寄出。

三、非应届生档案若未收到,将不发放录取通知书。

四、请需要办理组织关系和户口迁入的同学收到录取通知书后再办理,录取通知书中有详细的说明.

档案邮寄地址:

湖北省武汉市珞瑜路1037号华中科技大学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党总支

邮政编码:430074

联系电话:027-87540934

附件:无固定工资收入证明

华中科技大学能源学院研究生科

2015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