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联合培养双学位专业硕士(085206动力工程)与中欧清洁与可再生能源学院(以下简称:中欧能源学院)计划招生20人,以联合培养学院推荐考生、双方共同组织复试的选拔方式,择优录取。
联合培养学生的欧方硕士培养年限为2年,中方专业硕士培养年限2年,以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动力工程专业硕士培养方案为准。欧方学位以中欧能源学院的培养方案为准。同样实行中欧双导师制。学生修满要求学分并通过中文、英文论文答辩可以获得华中科技大学动力工程专业硕士学位和由法国巴黎高科颁发的清洁和可再生能源专业欧洲硕士学位。
为协助考生了解中欧能源学院复试工作,3月14日和18日14:00在华中科技大学西五楼三楼举办复试咨询会,欢迎广大考生参加。
一、参加复试考生基本要求:
第一志愿报考并达到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动力工程”专业硕士复试要求的考生均可自愿报名。
二、复试安排:
申请中欧联合培养报名登记:
时间:3月15日8:00—10:30:
地点:华中科技大学西五楼二楼教室
欧方专业面试(英语交流):
时间:3月15日14:30开始
地点:华中科技大学西十二教学楼S201,S202,S203
注意事项:1.考场安排请提前到候场室查询;2.专业知识面试题型请见附件六;3.请提前一小时到达;4.专业面试将安排两轮,在第一轮专业面试结果中列为“待定”的考生可以申请参加第二轮面试;5.专业面试不通过、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者,均不予录取。
三、报名时须交材料
请按中欧能源学院要求另交报名材料1套(复印件即可)。
具体信息请见《中欧清洁与可再生能源学院2015年双学位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办法》,网址:http://gszs.hust.edu.cn/GradAdmission/Show.asp?id=8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