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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08年硕博连读研究生博士生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8-04-23    作者:     来源:     点击:

根据《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硕博连读、临床转博管理办法》(校研[2007]74号)的相关规定,现对2008年硕博连读研究生博士生资格认定工作布置如下:

1、申请博士生资格认定的人员范围:

2007级硕士研究生(不含定向生、委培生)。

2、各专业认定的博士资格研究生名额按照研究生院2008年博士招生计划中分配的硕博连读的指标和要求执行。

3、申请者填写“华中科技大学硕博连读申请表”(见附件),填好后于5月1日前交能源学院研究生科。待考核通过后,由研究生科汇总后上报研究生院。

4、考核工作由各专业自行组成专家考核组,对申请本专业的硕博连读者进行资格考试及面试。资格考试必须严格执行学校考试管理的规定。

5、各专业根据资格考试成绩、研究能力考察、课程学习情况及思想政治表现对申请者做出综合评定,确定取得博士生资格的硕博连读生名单。

6、各专业将取得博士生资格的硕博连读生名单及资格考试试题和成绩,于2008年5月20日前报送能源学院研究生科。由学院汇总后上报研究生院教学研究办公室。

7、获得博士生资格认定的研究生,从下一学年开始转为博士生。硕博连读生学制4-6年。

附件:华中科技大学硕博连读申请表.DOC

能源学院研究生科

2008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