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入华中科技大学能源学院的党员组织关系转接指南
发布日期:2015-05-28 作者: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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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组织关系在非湖北省的党员,其组织关系介绍信由当地县级及县级以上党委或市委或省(直辖市)教育工作党委组织部门等出具,介绍信抬头填写“中共湖北省委高工委组织处”。入学报到时,交由能源学院统一办理。
2、组织关系在湖北省内的党员,其组织关系介绍信由所在学校或单位出具,介绍信抬头填写“华中科技大学党委组织部 ”, 入学报到时,交由能源学院统一办理。
二、接收单位: 华中科技大学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党总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