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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6年硕博连读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03-22    作者:     来源:     点击:

根据《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硕博连读、临床转博管理办法》(校研〔2014〕16号)的相关规定,现对我院2016年硕博连读工作布置如下:

一、申请硕博连读的硕士生资格

1)各学科攻读学术学位优秀硕士生(不含定向、委培硕士生);

2)在学期间课程学习成绩优良;

3)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及素养。

二、开展硕博连读工作的程序。

1、学生本人提出申请 符合条件的硕士研究生提出申请(2014级硕博贯通培养的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必须申请并参加考核)填写《华中科技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申请表》(附件1),导师签字,于3月30日前交能源学院研究生科。由研究生科审核汇总后,将参加资格考试的学生名单通知各系负责人。

2、资格考试 考核工作由各系自行组成专家考核小组,对申请本专业的硕博连读者进行资格考试及面试。资格考试必须严格执行学校考试管理的规定(附件2)。在组织实施资格考试过程中,务必注意对不同年级硕士研究生的硕博连读选拔考核应各有侧重。

3、4月15日前各系完成考核工作。各系应根据资格考试结果、研究能力考察及思想政治表现对申请者做出综合评定,确定各专业硕博连读推荐名单,并公示一周。

学院将推荐名单汇总上报研究生院。经学校领导审批,确定最终2016年硕博连读研究生名单。

4、名额分配 学院根据2016年博士招生总指标,分配各专业直博、硕博连读、统考招录博士生的比例。各系在上报硕博连读推荐名单时应将推荐名单排序,以便学院录取参考。

三、上报资料(4月15日前

1、《华中科技大学硕博连读申请表》(若硕士导师和博士导师不是同一人,必须由双方同时签字认可);

2、资格考试试题及答题本

附件1:华中科技大学硕博连读申请表

附件2: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硕博连读、临床转博和提前攻博管理办法

能源学院研究生科

2015年3月22日

  • 附件1: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硕博连读申请表.doc

  • 附件2: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硕博连读、临床转博管理办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