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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2~2023学年本科生学分清理及成绩信息清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9-30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院(系):

为进一步加强本科生学习过程管理,全面了解在校生学业状况,保障HUB系统中本科生学籍及课程成绩等信息的准确性,根据《华中科技大学普通本科生学籍管理细则》,学校拟对本科生进行学分清理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学分清理

1.学分清理范围

我校在籍的二年级及以上所有全日制普通本科生(含港澳台侨及国际学生)。

2.学分清理及处理原则

(1)对未达到第一学年培养计划总学分2/3的2021级学生和未达到培养计划累计总学分3/4的2020级、2019级学生,给予学业警示,受学业警示者必须对未获得学分的课程重修;对未达到培养计划累计总学分1/2的2021级和未达到培养计划累计总学分2/3的2020级、2019级学生,原则上应予以退学等处理。

(2)对未达到培养计划累计总学分3/4的五、六年制各专业2018级、2017级学生,给予学业警示;对未达到培养计划累计总学分2/3的五、六年制各专业2018级、2017级学生,原则上应予以退学等处理。

(3)医科类长学制学生的学分清理和学籍处理除按照以上规定执行之外,同时执行《华中科技大学八年制医学教育学生学籍动态管理办法》。

(4)艺术特长生、高水平运动员学生的学分清理除按照以上规定执行之外,同时按照相关类型学生学籍管理规定执行。

3.学分清理要求

(1)对学分清理中须作退学处理的学生,可在网上办事大厅提交退学申请,附上学生成绩单,由院(系)相关领导审批后提交至本科生院。

(2)对学分清理中达到学业警示标准的学生,院(系)通知其在网上办事大厅提交延长学习期限申请,上传学生成绩单,由院(系)相关领导审批后提交至本科生院。

(3)港澳台侨学生的学分清理由学生所在院(系)负责。其免修课程(附件1)不在学分清理的计划之内,清理原则与内地学生一致。

(4)国际学生的学分清理由院(系)负责初审,国际教育学院汇总复核后报本科生院。

(5)对2021年度受到学业警示的学生,各院(系)应跟踪其学分修读状态,并提交相应的书面报告及处理意见。

(6)对今年受到学业警示的学生,各院(系)应提出具体的帮扶措施和计划。

4.学分清理时间

学分清理工作截止时间为2022年10月11日。请各院(系)于截止日期前填写《华中科技大学年度本科生学籍异动汇总表》(附件2),将学分清理需处理学生名单和相关材料一并报本科生院(咨询电话:87542623,周老师)。

二、成绩信息清理

1.成绩信息清理范围

本次成绩信息清理范围为各院(系)本科生所有课程成绩记录。

2.成绩信息清理要求

(1)学生选课后,因出国(境)短期交流,未办理缓考手续,导致该课程出现成绩记录为“旷考”(含成绩记录为零分)的,予以清理。

(2)学生办理了休学、延长学习期限等学籍异动降入下一年级后,原年级所选课程未办理退课手续,导致原年级课程成绩记录为“旷考”(含成绩记录为零分)的,予以清理。

(3)学生转专业后,学生原专业已选课程未退选且现专业培养计划中不需修读,导致该课程出现成绩记录为“旷考”(含成绩记录为零分)的,予以清理。

(4)港澳台侨学生的免修课程未办理退选手续,导致该课程出现成绩记录为“旷考”(含成绩记录为零分)的,予以清理。

3.成绩信息清理时间

自通知发布之日起至11月1日。

4.成绩信息清理操作规则

(1)各院(系)教务管理人员需在HUB系统中认真排查本院(系)学生的学籍状态、已修读课程的课程属性、成绩记录等信息是否准确,如有差错应及时报本科生院审批并在系统中予以更正。

(2)院(系)教务管理人员须根据本通知中的成绩信息清理要求,在HUB系统中对相应学生的课程成绩记录进行删除操作。所有清理内容务必经本科生院审批后,方能清理。严禁擅自变更HUB系统中其他任何信息。

(3)对学生课程成绩记录的删除情况,院(系)教务管理人员应做好文字记载,并汇总填写《华中科技大学本科生课程成绩记录删除报审表)》(附件3),经院(系)分管教学领导签字盖章后上交本科生院存档备查。

 

附件:1. 港澳台侨本科生免修科目一览表

2. 华中科技大学年度本科生学籍异动汇总表

3. 华中科技大学本科生课程成绩记录删除报审表



华中科技大学本科生院

2022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