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根据《华中科技大学启明学院学习特优生管理办法》(校教【2008]】115号文)精神,现决定启动2017年本科特优生的选拔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范围
2015级、2016级全日制普通本科生(含实验班)。
二、选拔条件
(一)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二)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志向明确、个性鲜明、具有专业特长,且能管理好自己的学习;
(2)有较强的自主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创新意识和发展潜力,且各门必修课的平均成绩在专业班级排名前5%,各类实验班、提高班为前25%,所学课程全部通过考试(核);艺术类本科特优生选拔条件可适当放宽;
(3)在本学科的课外科技活动、专业实践、社会实践活动中成绩特别突出;
(4)在各类竞赛中,获国际级一等奖(含或以上)奖励。
符合选拔条件(4)者申报名额单列,不受附件1所列申报名额限制,但原则上不超过附件1计划内的名额。同一赛事按最好成绩录取一名(同一赛事相同等级若为团体赛,按主要工作承担者或名次排序确定,若为个人参考其他创新成绩的获奖情况以及上学年平均成绩)。
三、申请及考核程序
(一)符合选拔条件的学生提出申请,填写“华中科技大学本科特优生申报表”交所在院(系);
(二)院(系)负责特优生的初评工作, 核实申报表的内容,并对填写申报表的学生进行品行甄别;
(三)院(系)分管本科生教学工作负责人和院(系)教学委员会负责对初评甑别后的候选学生进行全面审查考核,确定推荐名单并排序(单列名单请单独另行排序);
(四)院(系)根据推荐名单,填写“华中科技大学本科特优生申报汇总表”,经院(系)分管本科生教学工作负责人签署意见后,加盖院(系)公章,于10月20日17:00前连同“华中科技大学本科特优生申报表”一起,送至南三楼321室文老师或启明学院202室刘老师,相应电子版请发送至电子邮箱qiming@hust.edu.cn;
(五)启明学院对特优生申报材料进行复审后,确定本年度特优生公示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审批。
四、提交材料清单
(一)“华中科技大学本科特优生申报表”一式两份,其中院系留存一份,交启明学院一份;
(二)“华中科技大学本科特优生申报汇总表”一份。
附件:
2017年华中科技大学本科特优生各院(系)申报名额表.doc
附件2:华中科技大学本科特优生申报表.doc
附件3:华中科技大学本科特优生申报汇总表(revised).xls
华中科技大学启明学院
2017年9月28日
附件1
2017年华中科技大学本科特优生
各院(系)申报名额表
院(系) |
名额 |
院(系) |
名额 |
数学与统计学院 |
3
|
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 |
4 |
物理学院 |
3 |
经济学院 |
6 |
化学与化工学院 |
5 |
管理学院 |
6 |
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 |
7 |
人文学院 |
3 |
机械科学与工程学院 |
11 |
护理学院 |
1 |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
8 |
新闻与信息传播学院 |
4 |
船舶与海洋工程学院 |
4 |
社会学院 |
2 |
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 |
9 |
外国语学院 |
3 |
电气与电子工程学院 |
11 |
法学院 |
2 |
水电与数字化工程学院 |
2 |
公共管理学院 |
2 |
电子信息与通信学院 |
9 |
软件学院 |
4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 |
10 |
基础医学院 |
8 |
自动化学院 |
6 |
药学院 |
3 |
光学与电子信息学院 |
17 |
公共卫生学院 |
2 |
土木工程与力学学院 |
9 |
医药卫生管理学院 |
2 |
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 |
7 |
法医学系 |
1 |
工程科学学院 |
2 |
|
|
各类实验班名额 |
电气学院各类实验班 |
4 |
电信学院各类实验班 |
8 |
材料学院各类实验班 |
3 |
机械学院各类实验班 |
4 |
计算机学院各类实验班 |
5 |
土木卓越计划实验班 |
3 |
经济学创新实验班 |
3 |
物理学基础学科实验班 |
3 |
生命学院各类实验班 |
5 |
管理学创新实验班 |
5 |
能源学院各类实验班 |
3 |
光电学院各类实验班 |
7 |
自动化学院创新实验班 |
3 |
临床医学专业中德实验班 |
4 |
|
|
合计 |
236 |
注:符合选拔条件(4)者,申报名额单列,不受以上申报名额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