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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启明学院2016级各类实验班导师配备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3-10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有关院(系):

为加强拔尖创新人才培养过程中优秀教师的指导,根据《华中科技大学启明学院办学纲要》及实验班管理办法文件精神,各实验班专业管理院(系)为2016级实验班每位学生配备导师的工作即日起启动,以利学生在导师引导下,更好地开展研究性学习、主动实践和科技创新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导师配备工作由实验班专业管理院(系)负责。各院(系)应鼓励、选派高水平教师担任导师,引导学生的研究性学习。

二、导师配备可结合各实验班具体情况,采取学业导师、项目导师和项目组导师等多种形式。

三、导师对学生专业思想教育、个性化人才培养方案制订、开展研究性学习、主动实践和科技创新项目等提供具体指导。

四、导师配备可采取双向选择方式进行,即在充分尊重学生个性发展的基础上,允许学生自主联系导师,也可针对学生具体需求选派导师。

五、院(系)要合理认定导师工作量,出台政策对优秀导师进行激励。

六、其他相关工作流程说明:

1.请各院(系)于2017年3月31日前提交《启明学院2016级实验班学生导师配备情况一览表》(附件)纸质档和电子档(见后面指定的联系人和联系邮箱)。

2.通知导师、学生登录师生交流系统http://qiming.hust.edu.cn:8055/default/syb完善基本信息。初次登录账号和密码均为学生学号或导师新人事编号。

师生在登陆中,如遇技术方面的疑问,可查看系统右上方的“帮助”,或通过系统右上方的QQ客服咨询,也可直接通过下面的电话方式咨询。

系 人:冯老师

联系电话:027-87793423

在线答疑:327677785(QQ)

七、联系人及联络方式:

联系人:文  芳    

纸质文档送达:南三楼321室启明学院综合办;

联系电话:027-87558300;027-87793423

邮箱:qiming@hust.edu.cn

 

附件:《启明学院2016级实验班学生导师配备情况一览表》

 

华中科技大学启明学院

2017年3月9日

附件 启明学院2016级实验班学生导师配备情况一览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