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主校区部分公共教室试行网上借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12-23 作者: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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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校各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教务处对现有校内师生借用公共教室流程进行了优化再造,定于2016年12月22日起在HUB系统上试运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试运行范围
西五教学楼、东十二教学楼教室。
借用西十二教学楼、东九教学楼及东五教学楼教室的师生仍需持纸质申请表到南三楼教务处307室办理借用手续。
二、用户范围
全校师生员工
三、试运行方式
通过统一身份认证登录“教学信息服务平台(HUB系统)”,选择菜单“教室借用”。
四、其他
1.各院(系)分管本科教学和研究生教学的副院长、分管学生工作的党委副书记为院(系)师生借用教室的审核人;各职能部门需指定副处级以上(含副处级)的领导作为本单位借用教室的审核人,并报送至教务处教务管理科,若有特殊情况,请及时与教务处教务管理科联系。
2.网上借用教室的审核信息和审批结果将通过短息告知借用人。请需要通过网上借用教室的师生和各单位的审核人在试运行前完善本人在HUB系统里的个人信息,特别是用于接收审核提醒短信的手机号码要准确无误。
3.试运行期间,欢迎大家积极反馈相关意见和建议,教务处将根据师生的意见和建议对流程进行进一步优化完善。为便于大家使用,通知附件中上传了简要使用指南;为便于交流,可加入华中科技大学网上教室借用交流QQ群(群号:532241646)。
4.学校拟定于12月22日(星期四)下午14:30在西十二教学楼S102教室进行网上借用公共教室的相关培训,请主校区各院(系)教务科和学工组老师、各职能部门相关老师届时参加,也欢迎校内师生踊跃参加。
五、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教务处教务管理科:金老师;联系电话:87542855。
附件:校内师生网上借用公共教室简要使用指南
华中科技大学教务处
2016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