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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07级本科专业人才培养计划有关事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7-09-02    作者:     来源:     点击:

关于07级本科专业人才培养计划有关事宜的通知

各院(系):

为做好07级本科专业人才培养计划的执行和管理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2007级普通全日制本科生执行2006版本科专业人才培养计划。

二、在07级培养计划执行过程中,可对06版培养计划进行微调,调整原则为:

1.《华中科技大学关于制订2006版本科专业人才培养计划的指导性意见》(见校教【2005】40号文附件)仍作为本次调整的指导意见;

2.通识教育基础课程、学科大类基础课程原则上不做调整;

3.专业基础课程、专业核心课程、专业方向课程调整幅度控制在15%以内,超出者请向教务处说明并获批准后方可调整;

4.列入教学计划的各实践环节包括实验、实习、实践和毕业设计(论文)等,其累计学分(学时),人文社会科学类专业一般不应少于总学分(学时)的15%,理工医类专业一般不应少于总学时(学分)的25%。

三、医科各专业07级培养计划的调整工作由教务处医科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

四、注意事项

1.对培养计划的调整请在纸质06版培养计划上用红色笔修改;

2.新增课程的课程编码栏请空缺,有变更的课程(名称、学时、学分)不能沿用原课程编码,请划掉原编码并在课程编码栏空缺;

3.实践环节中,跨学期的课程设计请分别加上名称和学时,课程编码栏空缺;

4.培养计划调整完后,请仔细核对培养计划中的第六点(学时与学分)中的各项数据,务必与教学计划进程表中的学时、学分一致;

5.各院(系)请于2007年5月30日前将调整后的培养计划交教务处教学改革与发展研究科,院(系)分管教学负责人请在计划上签署意见。

华中科技大学教务处

二OO七年五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