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第十届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8-02-27 作者: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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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高等学校大学外语教学指导委员会《2008年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NECCS)通知》精神,我校将组织在校所有年级非英语专业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参加第十届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本竞赛内容主要包括大学英语学习阶段所掌握的英语基础知识和听、说、读、写、译五个方面的能力。
2008年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分A、B、C、D四个类别,我校在校所有年级非英语专业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均可参加C类考试。
本竞赛分初赛和决赛两个阶段进行。初赛定于2008年4月13日(星期日)9:00-11:00举行,决赛定于2008年5 月11 日(星期日)9:00-11:00举行。
初赛和决赛均由全国统一命题,采用书面方式进行。初赛和决赛笔试满分均为150分,(主观题90分,客观题60分),其中听力均为30分。决赛口试满分为50分。本赛题既考查学生的英语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又考查英语综合运用能力、阅读能力和智力水平。
为使广大考生熟悉本竞赛的题型和内容,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组织委员会将于2008年3月28日在(www.tefl-china.net)上及中国英语外语教学研究网(www.tefl-china.net)公布样题,请参赛师生适时关注。
1.凡自愿参加竞赛的在校所有年级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接到通知后,到所在院(系)办理报名手续。
2.各院(系)在3月7日前将报名信息(序号、学号、姓名、性别、年级、系别、学制、身份证号,按年级排序做Access数据库)和图像信息(以学号命名10KB大小的电子照片)报至教务处学务指导科邮箱(xwk@mail.hust.edu.cn)。各院(系)在上报报名数据前应认真检查所报的各类信息是否准确。数据上报后一律不得更改。
参加英语竞赛的学生必须在报名时间内以班级为单位到工商银行喻园分理处指定的窗口交纳报名费,凭工行定额收据到所在院(系)报名。
本次竞赛设四个奖励等级: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和三等奖。二等奖和三等奖通过初赛产生。特等奖和一等奖通过决赛产生。获奖的学生由全国竞赛组委会颁发获奖证书。获特等奖者的名单将在中国英语外语教学研究网站(www.tefl-china.net)、(www.tefl-china.net)和全国主要外语报刊上宣传表彰。2008年暑假将举办全国大学生英语夏令营,营员从获特等奖者中择优产生。夏令营期间举办第九届全国大学生英语演讲比赛、全国大学生英语辩论赛和第二届全国大学生英语风采大赛等活动。
附件: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报名表(请在教务处主页“表格下载—学务指导”栏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