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度本科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7-11-27 作者: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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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华中科技大学普通本科学生学籍管理细则》中关于转专业条款的有关规定,2007年度本科生转专业工作定于本学期末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确有专长、兴趣或因生理疾病需要在其它专业学习的2007级本科生均可自愿申请。
2.已被确定为国防生或入学时单列录取标准的特殊专业(如以自主招生分数线招录的护理学)的学生不得申请。
3.以美术科目考试入学的新生不得转入非美术科目的其它专业。
信息学科大类各专业及临床医学专业均不受理其它专业学生的转入申请(中英班、中法班除外)。
1.凡自愿申请转专业的学生,可参照《2007年度华中科技大学本科生转专业信息一览表》(见附表)的有关信息,于2007年11月26日至2007年12月14日到本院(系)教务科报名,并填写《华中科技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申请表》(下称《申请表》,在教务处主页表格下载栏中下载),逾期不予补报。
2.本次转专业课程考试时间:2008年1月5日,考试地点由教务处另行通知。
1.学生所在院(系)审核学生申报资格后,按转入院(系)分别填报《华中科技大学本科生转专业汇总表》,连同分管教学院长(主任)签署意见的《申请表》于2007年12月17日送教务处学务指导科。
2.学生所在院(系)负责通知学生参加转专业课程考试的时间和地点。
3.转入院(系)根据学生的考试成绩和特长,签署是否接收的意见。
1.本科生转专业事关学生的权益,各院(系)应充分重视学生的个性发展和专业选择,务必将此项工作及相关政策传达到2007级每一位学生。同时,院(系)要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确定转出与转入学生的适当数量,妥善做好各项工作。
2.学生应在充分了解各专业基本情况的基础上,根据自己的特长、兴趣提出转入专业申请,申请专业一旦得到批准,不得再转回原院(系)或其它专业。
3.在申请转专业期间,学生应安心在现专业学习并参加课程的结束性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