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2008学年度本科学习特优生选拔与培养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7-11-19 作者: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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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07~2008学年度本科学习特优生选拔与培养工作的通知
根据《华中科技大学学习特优生选拔和培养的实施办法》(校教[2006]2号文)精神,学校将开展2007~2008学年度本科学习特优生的选拔与培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作为学习特优生的拔选对象:
(一)在各类竞赛中,获国家级奖励或省级一等奖者(不含在本学科范围外或在文艺类方面获奖);
(二)各门必修课的平均成绩在85分以上,且有较大的学习潜力者,艺术类学习特优生条件可适当放宽;
(三)在本学科的课外学术活动、社会实践活动、专业实习中成绩特别突出者。
(一)符合选拔条件的学生提出申请,填写《华中科技大学学习特优生申报表》(附件2),交所在院(系)学工组;
(二)院(系)学工组负责对申请者品行进行甑别,院(系)教学负责人和院(系)教学委员会负责对初评甑别后的候选学生进行全面审查考核,确定推荐名单,填写《华中科技大学学习特优生培养实施计划表》(附件3);
(三)教务处对学习特优生申报材料与培养实施计划表进行复审,确定本年度学习特优生拟公布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报校领导审批。
(二)《华中科技大学学习特优生培养实施计划表》一式四份。
以上材料请院(系)领导签署意见、盖章,于11月30日前交教务处教学改革与发展研究科。
各院(系)请务必依据《华中科技大学各院(系)学习特优生申报名额表》(附件1)中的分配名额确定推荐名单,不得多报。在选拔过程中,要严格按照校教[2006]2号文的规定标准,全面考核,宁缺勿滥;在培养过程中,要切实执行有关规定,落实学习特优生培养实施计划。
附件:1.《2007~2008学年度华中科技大学各院(系)学习特优生申报名额表》
2.《华中科技大学学习特优生申报表》(教务处主页“表格下载—教学改革”栏下载)
3.《华中科技大学学习特优生培养实施计划表》(教务处主页“表格下载—教学改革”栏下载)
2007~2008学年度华中科技大学各院(系)学习特优生申报名额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