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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申报教育部2008年度双语教学示范课程建设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8-04-25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院(系):

根据《关于做好2008年度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教高司函〔2008〕82号)文件精神,我校推荐申报教育部双语教学示范课程建设项目的工作已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申报课程应具有较好的建设基础,至少已面向两届学生开设,修习该课程的学生具有较好的外语基础,双语教学效果良好。

2.申报课程的负责人要有1年以上(含1年)海外留学、进修或工作的经历。应有相对稳定的教学团队,教学团队成员结构合理、外语和教学水平较高、教学效果优良。鼓励聘请国外教师、专家来华进行双语教学工作。

3.申报课程除按要求填报项目申报表外,还须提供该课程的教学大纲、授课教案、习题、实践(实验、实训、实习)指导、试卷及参考答案、参考文献目录等材料以及课程负责人或教学团队成员不少于45分钟的现场教学录像。

二、申报限额、申报材料及时间安排

1. 申报限额

每院(系)限报1项。

2. 申报材料

(1)2008年度双语教学示范课程建设项目纸质申报表一式两份(申报表详见)。

(2)各申报课程(或课程系列)的教学大纲、授课教案、习题、实践(实验、实训、实习)指导、试卷及参考答案、参考文献目录等材料的电子文档(尽量用doc格式)和纸质文档各一份,另外,课程负责人的45分钟现场教学录像(RM格式,容量不超过50 M)待确定上报教育部课程名单后再提交。

以上申报材料请于5月5日前交教务处教学改革与发展研究科。

3.时间安排

(1)4月25日—5月5日报项目申报表及相关申报材料。

(2)5月6日—5月10日专家评审。

(3)5月11日-5月19日材料整改及课程录像录制。

(4)5月20日—5月30日申报材料上报教育部。

三、相关说明

1.课程负责人教学录像可待我校确定上报教育部的课程后再提交。

2.有关申报文件表格详见网站。

华中科技大学教务处

二OO八年四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