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
旧版入口| 学校主页| English| 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本科生教育

Undergraduate Education

热点文章

站内搜索

最新通知

当前位置: 首 页 > 本科生教育 > 最新通知 > 正文

华中科技大学2016年本科生海外交流项目预告通知

发布日期:2016-01-05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院(系):

为提高我校国际化办学水平,拓展学生国际视野,提高学生跨文化沟通能力,培养具有国际竞争能力的创新人才,学校将大力推进本科生出国(境)学习交流计划。为了方便学生尽早了解我校2016年本科生出国(境)学习交流计划总体概况,以便学生及早做好相关准备工作,现将学校2016年本科生各类海外交流计划的相关信息通知如下。

一、本科生海外交流项目简介

学校在全球国际合作网络建构中,积极拓展本科生海外学习交流渠道,在与海外知名大学建立“2+2”、“3+1”、“3+1+1”等联合培养模式的基础上,不断拓展交换留学、短期访学、暑期学校、海外实习实践等交流项目。我校2016年(包括但不限于)本科生国际交流项目一览表(见附件),具体信息可进入相关项目介绍中查询(网址:http://iec.hust.edu.cn/menu04/index.jhtml)。有些项目信息可能滞后或变更,同时,后续将陆续增加新的交流项目,届时请以各项目申报通知为准。

二、本科生海外交流资助计划简介

为了加快推进本科生教育国际化进程,学校设立专项基金,资助赴本科生海外学习交流,支持本科生外语交流能力提升项目。

1.资助对象:

在校期间无违法违纪记录、品行优良,根据学校或院系本科生海外学习交流计划,赴海外交流单位并顺利完成学习任务的在校本科生。

2. 资助额度

按照个人、院系和学校合理分摊原则,对依据学校或院系批准的留学交流计划赴海外学习的本科生,除学生自己承担一部分费用外,院系可根据交流项目和学生实际情况,用学校下拨院系的本科教学经费进行资助,学校将按照院系资助额度进行1:1配套资助。赴海外交流项目和院系资助情况等信息,必须在院系公开公示,学校配套资助经费拨付给院系,由院系审批学生的有关报销手续。

三、关于海外学习交流的学分与学籍管理

1. 赴海外交流学习之前,应根据不同的交流计划,制定相应的学习计划,学习计划应经院系教学分管院长(主任)批准并报教务处审核备案。根据报教务处审核备案的学习计划,学校认可在海外学习取得的学分,并可以转换为相应培养计划中的学分。学生返校后的学分认定工作由院系负责,并报教务处核查备案。

2. 托福成绩80或雅思成绩6.0者,可申请免修综合英语,参加学校特别考试通过后,可获相应学分及成绩,并视为通过国家英语四级考试。赴国外学习交流一个学期以上者,可申请免修综合英语课程,获相应学分(不参与加权平均成绩计算),并视为通过国家英语四级考试。

3. 国家资助的本科生留学项目,以及根据校际或院际交流协议选派到海外大学学习的学生,海外学习期间学籍为在校状态(标注国(境)外交流),但赴海外学习之前需按学校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4. 自费海外学习交流时间1年以内,其留学学习计划被院系教学分管院长(主任)批准的前提下,学生赴海外学习之前必需按学校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其学分认定和学籍管理可参照上述办法和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5.已在海外学习交流的学生,在预定的学习交流期间,因故中途放弃在海外,可向所在院系提出申请,办理相关手续,返校继续学业。

四、项目申请基本流程

523×471

467×335

附件:2016年本科生国际交流项目一览表(参考)

华中科技大学教务处

华中科技大学国际交流处

2015年12月30日

附件下载:

FJ.rar1451449737828.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