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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2014年、2015年立项的教学研究项目进行中期检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03-24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我校教学研究项目的过程管理,确保研究工作规范有序进行,学校决定对2014年和2015年立项的教学研究项目进行中期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

2014年和2015年立项的教学研究项目。

二、检查内容

(1)项目研究进度及实施质量和实施效果(针对合同中的目标与预期成果形式);(2)中期检查报告质量;(3)中期检查材料完整性;(4)经费使用进度及规范性等。

三、检查工作组织方式

1.校级重大专项

由教务处统一组织中期检查,以汇报、研讨交流方式实施(研讨会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 省级项目和校级项目

由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负责组织中期检查,各组织单位按照检查工作基本要求、可结合自己特点开展。

四、检查工作基本要求

1.评审形式:可为会议评审或通讯评审,或其他更为有效的形式。

2.评审专家组:各组织单位应成立专门的评审专家组,评审专家应具有丰富的教学研究经验和较高的学术造诣。评审专家人数不少于5人,具有高级职称的专家人数不少于3人,并采取回避原则(项目组成员不参与评审专家组)。

3.评审标准:见附件1。

五、提交材料要求

1.各项目中期检查材料包括:

(1)《华中科技大学教学研究项目中期检查表》(附件2);

(2)项目中期汇报PPT(按照汇报时间不超过20分钟准备);

(3)项目中期研究进度报告;

(4)项目阶段性研究成果支撑材料;

(5)经费支出明细(可从财务处网页下载)及使用进度;

(6)《华中科技大学教学研究项目合同书》复印件。

2.各单位提交的材料为:

(1)校级重大专项

①《华中科技大学教学研究项目进展情况汇总表》(纸质版及电子版,格式见附件3):由各单位教学负责人签署意见、盖单位公章。

②各项目中期检查材料(电子版)。

(2)省级项目和校级项目

①单位工作总结报告(纸质版及电子版):含评审形式、评审专家组构成情况、各项目进展情况、项目实施的经验和存在的问题等,报告由各单位教学负责人签字、盖单位公章。

②项目中期检查评审汇总表(纸质版及电子版,格式见附件4):由评审专家组签字。

③各项目中期检查材料(电子版)。

3.提交材料截止时间:2016年4月12日。材料提交方式如下。

主校区各单位:纸质档交至教务处教学研究管理科,电子版发送至wangying@hust.edu.cn,联系人:王莹,027-87558300;

同济医学院各单位:纸质档交至医学教务处,电子版发送至liubaizhi@hust.edu.cn,联系人:柳柏枝,027-83693170。

附件 :1. 华中科技大学教学研究项目中期检查评审标准

2. 华中科技大学教学研究项目中期检查表

3. 华中科技大学教学研究项目进展情况汇总表

4. 华中科技大学教学研究项目中期检查评审汇总表

华中科技大学教务处

2016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