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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6年我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中期检查暨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04-21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院(系):

为加强我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管理,现决定对我校各批各类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进行中期检查、结题验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中期检查

(一) 检查对象

中期检查对象主要为我校本科生立项的各级各类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

(二) 检查内容

中期检查内容包括项目进展情况、经费使用情况、存在的问题、后期研究任务等。

(三) 检查形式

各项目组经指导教师同意后,向院(系)提交“华中科技大学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中期检查表”(附件1),以院(系)为单位进行检查。

二、结题验收

(一)结题验收对象

结题验收对象主要为已通过中期检查,或按照项目研究进度,已达到结题验收要求的各级各类项目。

(二) 结题验收程序

1.项目组经指导教师同意后,向所在院(系)提出结题验收申请,提交“华中科技大学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结题验收表”(附件3),根据“结题验收表”中的“项目结题验收须知”准备相关材料。

2.院(系)对项目组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集中组织开展结题验收,验收的形式由院(系)根据本学科特点自定。

因2016届毕业生即将离校,如有毕业生所负责的项目还未结题,院(系)应尽快落实对这些项目的结题验收工作,在其离校之前收集项目的所有结题材料,完成验收评估。

(三) 结题验收等级标准

1.优秀:参照项目申请表,项目研究进展顺利,完成预定研究计划内容,取得一定成果,指导教师认真指导,经费支出合理,学生的创新研究能力有显著提升。

2.合格:参照项目申请表,完成预定主要研究计划内容,指导教师积极指导,经费支出合理,学生的创新研究能力有一定提升。

3.不合格:参照项目申请表,未按进度认真开展项目研究工作或未完成预定基本研究计划内容。

各院(系)应对项目验收等级严格把关。个别项目在研究过程中,因研究内容发生变更,与申请表有较大出入(经项目负责人申请、指导教师同意,院系审核,并报教务处批准),结题验收时院(系)可根据实际研究情况,参考上述等级标准,对验收项目给出等级或有关处理意见。

三、时间安排

各院(系)自行安排中期检查和结题验收的具体时间和形式。2016年5月27日前,各院(系)将中期检查和结题验收材料报教务处备案。教务处将对院系验收工作进行抽查。

中期检查材料包括:(1)中期检查表,(2)中期检查结果汇总表。

结题验收材料包括:(1)结题验收表;(2)结题验收结果汇总表;(3)院(系)工作总结(含经验、成果、存在问题及建议等);(4)华中科技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结题验收优秀案例表(结题结果优秀的项目);(5)其它支撑材料(一式一份)。

以上所有材料均需提供电子和纸质文件,交教务处学生学业发展服务中心。

联系人:雷红英;联系电话:87542855;邮箱cherrylei@mail.hust.edu.cn

附件: 1.华中科技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中期检查表

2.华中科技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中期检查汇总表

3.华中科技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表

4.华中科技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汇总表

5.华中科技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结题验收优秀案例表

华中科技大学教务处

2016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