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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考生进行全国大学外语四、六级考试考前教育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05-30    作者:     来源:     点击:

院(系):

为了将考生的诚信考试教育落到实处,营造良好考风考纪氛围,确保2016年上半年的全国大学外语四、六级考试顺利实施,现将考前教育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组织考生学习《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华中科技大学学生违纪处分条例》、《华中科技大学普通本科生学籍管理细则》的相关规定,使考生对考试管理与违纪处罚规则的了解更加全面、准确。重点向考生强调:(1)凡由他人代替考试、替他人参加考试、组织作弊等情节严重的违纪行为,将开除学籍;(2)被认定为“雷同”的答卷,其成绩无效,并取消两次四、六级考试报名资格。(3)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材料或者存储有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电子设备参加考试的,取消本次考试成绩,同是给予暂停参加本项考试1年的处理。

2.提醒考生不购买、不传播、不抄袭考试答案。

3.提醒考生按照《准考证》的提示,持准考证与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学生证)准时参加考试。

考试前后学校设立举报电话。举报电话如下:

考前:87556402(主校区) 83693170(同济校区)

考试当天:87556873 87792003(主校区) 83693641(同济校区)

考后:87556402(主校区) 83693170(同济校区)

附件:《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摘录

华中科技大学教务处

2016年5月30日

附件下载:

附件.docx1464576110562.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