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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6~2017学年度第一学期本科生期末考试周考试安排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12-07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院(系)、部:

现将2016~2017学年度第一学期期末考试周考试安排、考场管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科目及时间

1.本学期所开的课程均应进行考试或考查。试卷上应注明“闭卷”或“开卷”字样。

2.考试时间:19周星期二至20周星期五(2017年1月3日~1月13日)。

3.除《物理实验》、《综合英语》课程的考试时间为120分钟外,其余课程的考试时间均为150分钟。具体时间为:上午8:30~11:00,下午2:30~5:00,晚上7:00~9:30。

所有课程的考试必须按统一安排的时间和要求进行。

二、本科生统排统考课程考试安排

1. 2015级本科生部分课程考试安排

《大学物理》(二)第19周六(2017年1月7日)上午

《物理实验》(二)(期末)第19周二(2017年1月3日)上午

《概率论与数理统计》第20周一(2019年1月9日)上午

《马克思主义原理》第19周四(2017年1月5日)上午

《军事理论》第20周三(2017年1月11日)上午

2. 2016级本科生部分课程考试安排

《中国语文》第20周二(2017年1月10日)上午

《综合英语》(一)第19周三(2017年1月4日)下午

《微积分》(一)上第19周五(2017年1月6日)上午

《微积分》(二)、(三)第19周五(2017年1月6日)下午

《工程制图》(一、三、四、五)第19周日(2017年1月8日)上午

《计算机与程序设计基础(VB)》第20周四(2017年1月12日)下午

《计算机与程序设计基础(C++》(机考)第19周六(2017年1月7日)全天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第20周四(2017年1月12日)上午

《马克思主义原理》 (医科)第19周四(2017年1月5日)上午

3.院(系)非统排的课程考试安排按本学期课表中注明的时间考试。

三、考试安排报送的注意事项

1.各院(系)2016年12月8日前将非统排课程考试的所报班级人数(含在学校HUB系统中注册的重修人数)和期末非统排考试安排表报送教务处教务考试管理中心,以便统一安排考场。

2.公共课开课院(系)教务科2016年12月9日前将统考资料准确无误地报送教务处教务考试管理中心。

3.未在学校HUB系统中办理重修手续的在校学生不得参加课程重修考试,主、监考教师不得允许非本重修班级的重修学生进入考场,否则导致成绩录入方面的问题由监考教师或安排监考教师的院(系)负责。

四、命题与考场管理

1.命题、考试出卷、试卷评阅与成绩管理、考场管理以及主、监考教师工作要求,均按《华中科技大学课程考试管理工作细则》执行。试卷印刷工作均应在学校批准的印刷机构进行。

2.同一考场内分A、B卷进行考试时,主、监考人员应按以下要求分发试卷:

724×218

3.考试周前,各院(系)要组织学生认真学习《考场规则》,做好考风考纪宣传教育工作;组织主、监考人员学习《华中科技大学课程考试管理工作细则》,做好考试组织工作。考试时,院(系)负责人和相关工作人员应巡视考场,督促主、监考人员尽职尽责,做好考场的监督、检查工作,严格维护考场纪律、制止违纪行为,杜绝考场舞弊现象;学校考试巡视小组成员应加强巡视工作,严抓学生考试作弊行为。院系考试工作组织情况将作为院(系)年终评估的依据之一。

4.各院(系)严格选聘监考人员,原则上应聘用华中科技大学在职或退休职工,如确需聘用校外人员,必须聘用有两年以上监考经验并认真负责的监考人员。请各院(系)认真填写《2016~2017学年度第一学期本科课程各院系监考人员登记表》(见附件一)并由教学负责人签字盖章后于12月9日前交至教务处考试管理中心,电子版发送至教务处考试管理中心。

5.凡一、二年级的外国留学生,考试时间可延长半小时,其它年级的外国留学生考试时间不再延长。

6.医科学生重修由主校区相关院(系)在同济校区开设的课程时,由同济校区相关排课院(系)做好考场安排;医科学生重修在主校区开设的课程时,若课程重修人数达到25人以上(含25人),须在同济校区单独设立重修考场,并由开课院(系)派主考教师到考场主持考试,监考人员由教务处负责选派;若重修考生不足25人,则由将其编入主校区考场参加重修考试。医科各类重修人数统计由学生所在院(系)报送医学教务处统计,以便教务处做好相应的考场安排。

7.考试结束后请主考教师尽快阅卷,录入并激活成绩,最迟2017年1月16日前将成绩录入并激活完毕。

请各单位按通知内容要求认真落实执行。

华中科技大学教务处

2016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