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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4年春季学期新开校公共选修课程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10-31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院(系)、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我校课程建设,丰富教学资源,促进学生文化素质教育,经研究决定开展我校2014年春季学期新开校公共选修课程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本次申报课程开课对象为全校全日制本科生,课程类别包括:人文科学、社会科学、自然科学、中华文化、跨文化交际、创新创业教育、综合与其他等。

已开设的校公选课程不在此次申报范围。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课程的教学内容应积极健康,符合党和国家的各项政策法规要求。

(二)申报课程的教学内容应具有时代特征,反映学科新成果、新趋势、新信息、新视野,鼓励教师将科研前沿课题内容整理建设后申报为公选课。

(三)申报课程的教学内容应适合全体学生通识修习,以不需预先修习系统性专业知识为前提。

(四)申报课程的主讲教师应长期从事相关教学工作,教学经验丰富、学术造诣深厚、教学特色鲜明。鼓励“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获得者、学术名家、“”特聘教授等申报并参与建设校公共选修课程。

(五)申报课程学时数原则上不得超过32,教学内容较多的课程,可分序列申报。

三、申报程序

(一)教师申请。符合申报条件的课程,由主讲教师提出申请,填写“华中科技大学校公共选修课程申请表”(附件1),编写详细的课程大纲(格式见附件2),确定选用教材、参考书或讲义,提交所在院(系)。

(二)院(系)初审。各院(系)对申报课程进行初审、汇总,填写“华中科技大学校公共选修课程申报汇总表”,将申报课程材料集中交教务处。

(三)审查和评审。教务处对申报课程进行形式审查,同时组织专家组进行评审,确定2014年春季学期校新开公共选修课程名单。

四、提交材料

(一)“华中科技大学公共选修课程申报汇总表”(院系填报)一份;

(二)“华中科技大学公共选修课程申报表”一式三份;

(三)详细课程大纲一份。

以上材料请于11月11日前交教务处教学改革与发展研究科,其中“汇总表”和“申报表”还应提交电子文档。

五、有关事项

(一)公共选修课程建设工作是我校课程建设的重要内容,希望各院(系)高度重视,积极组织好本单位推荐申报工作。

(二)获准开设的课程开设一学期后,教学效果良好,且主讲教师能保证连续开设三学年以上,学校将给予一定经费资助。

联系人:柳柏枝,邮箱:shitouluo@163.com,电话:027-87542323。

附件:(教务处主页-表格下载-教学改革)

1.华中科技大学公共选修课程申报表

2.华中科技大学公共选修课程申报汇总表

华中科技大学教务处

2013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