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部),各教学单位,校机关有关部、处:
为贯彻《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实现学校建设“一流教学、一流本科”的建设目标,加强本科教学质量监控与学风教风建设,学校决定于第10~14周进行期中教学检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目标及重点
结合我校当前正在进行的学校中长期发展战略规划工作和“教风学风建设”活动,解放思想,全面认识本单位教学工作的现状,发现本单位在教学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特别是影响教学效果、人才培养质量以及教风学风的突出问题,并找出根源,提出合理可行的改进措施,真正做到本单位教学工作的快速、科学发展。在对日常教学运行情况进行检查的同时,本次期中教学检查的重点内容如下:
1.认真学习并讨论《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和《华中科技大学关于进一步加强教风学风建设的若干意见》(讨论稿,以下简称《意见》),结合本单位的发展目标,审视人才培养在本单位各项工作中的地位,进一步认识教风学风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2.检查各院(系)教学基层组织的建设情况,包括院(系)教学基层组织的框架设计、负责人的评聘、职责与权利、教学组织的活动计划与方式等等。在此基础上,重视并完善院(系)教学基层组织的建设,充分发挥教学基层组织的协调组织教学、集体研讨教学、相互交流教学、促进教师发展的功能,进一步提高教学质量。
3.检查各院(系)推进学生学业评价改革的方案,包括院(系)对学生学业形成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相结合的思路、学生课程学习过程评价的形式、学生课程终结性评价的规范与要求等等。在此基础上,学习并讨论《华中科技大学本科生考试管理工作细则》〔校教[2009]93号〕和《华中科技大学普通本科生学籍管理细则》〔校教[2010]52〕号,进一步完善学业评价体系,严格学籍管理,充分发挥学业评价、学籍管理在人才培养中的导向作用。
4.检查各院(系)各级精品课程、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教学团队、人才培养创新实验区等“质量工程”项目的建设及运行情况,切实发挥其在课堂教学、实验教学、教学研究和改革中的示范带头作用,带动全校教学水平的整体提高。
5.结合课堂教学、实验教学质量测评,检查教师在教学过程中的规范(备课、授课、答疑、作业、考试等)和效果,进一步端正教风,并探索促进教师把足够精力投入教学、正确处理好教学与科研关系的新制度。
6.调查研究本单位学生的思想、学习、生活等方面的情况,进一步加强学风建设,营造健康向上的校园文化环境。
二、检查小组的设置与安排
为了做好本次期中教学检查工作,学校决定由校领导带队,根据其所联系院系的分工情况共设置10个检查小组,其组成与安排见附件。
三、 检查方法与要求
1.各院(系、部)领导要认真抓好期中教学检查工作,并配合学校检查小组,开展不同形式的学习、交流、研讨、检查等活动,了解本院(系)的教学工作状况、师生对教学质量、教学改革、教学管理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并提出进一步的改进意见和措施。
2.各院(系)教务部门和学生部门要联合做好教学质量测评工作,组织学生进行书面测评工作,填写《教师课堂教学质量测评表》、《实验课程教学质量测评表》,规范操作,及时反馈并更正有误信息,以保证测评结果的准确、公正。
3.各院(系、部)要对期中教学检查中师生反映的问题进行分析研究。对影响教学质量的问题要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并向学校提交重点检查内容的情况报告。
4.教务处对各院(系、部)反映的突出问题将进行专题研究;涉及全校性教学管理、学生管理和后勤服务方面的共性问题,学校将召集有关部门负责人研究解决,并及时通报处理情况。同时,学校和教务处将分别以《教风学风建设工作简报》和《教学简报》等方式交流各院(系、部)的教学检查情况,并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对检查中反映的共性问题进行答复并提出相应的整改措施。
四、时间安排
1.学校初步拟定第10周召开动员会议,部署期中教学检查工作(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各院(系、部)于第11周后半周安排教学检查工作,并11月17日前将教学检查安排表报送教务处教学质量管理科。
3.各院(系、部)于第12-14周开展教学检查工作。
4.各院(系、部)于第15周末之前向教务处教学质量管理科报送期中教学检查情况报告。
5.学校于第16周对教学检查中发现的有关问题进行专题研究、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