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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我校2014年度本科课程责任教授评聘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03-13    作者:     来源:     点击:

院(系):

为进一步加强课程建设,提高课程教学质量,根据《华中科技大学课程责任教授制度的实施办法》,学校决定继续开展2014年度本科生课程责任教授评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科课程责任教授评选条件、程序和推荐名额

(一)申报课程范围

全校通识教育课程、各学科(专业)基础课程、专业核心课程和主要实践课程。

(二)课程责任教授的基本条件

1.教书育人,师德高尚,在师生中享有良好的声誉和口碑。

2.具有教授及相当专业技术职务,了解国内外本课程的教学改革趋势和学科发展前沿。

3.完整讲授1门所申报的本科课程或本科教学工作量达到学校综合改革要求。

4.教学经验丰富,组织管理能力强,教学效果优良,在全国同行中有较大的影响,得到同行专家认同。

5.积极参与本科教学改革和课程建设,注重教材建设,主持编写有本门课程的高质量教材。

6.具有先进的、符合时代特点的教学思想和教学方法,积极开展主讲课程的教学研究与实践。

7.自觉指导和帮助中青年教师不断提高教学水平,重视教学团队建设,对形成合理的教学团队和教学梯队做出重要贡献。

(三)评聘程序和要求

1.院(系)推荐。课程责任教授实行学校、院(系)两级建设。各院(系)应在本院(系)课程责任教授建设方案的基础上,成立评审专家组,对本院(系)申报课程责任教授的教师进行评议,决定推荐人选,在此基础上填写具体的考核意见,并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教务处教学计划与建设管理科。各院系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规范、择优推荐。

2.学校评选和考核。学校对各院(系)推荐的课程责任教授候选人及团队、课程建设方案及其实施效果等进行跟踪评价。在此基础上,经过综合评议,决定本年度课程责任教授人选,并在全校进行公示,对公示无异议者,予以确定。

(四)推荐名额

本年度全校拟评选本科课程责任教授30人左右,宁缺毋滥,各院(系)推荐限额4人,每人限报1门课程(群)。

二、申报材料及相关要求

(一)申报材料包括:

1.《华中科技大学课程责任教授申报表》(附件1)一式3份。

2.《华中科技大学本科课程责任教授申报汇总表》(附件2)一式1份。

3.《华中科技大学课程责任教授申报教学团队上课情况统计表》(附件3)一式1份,此外还需以教师为单位提供课表复印件。

4.相关支撑材料1份。支撑材料只接收相关材料的复印件(原件自留),主编教材提供教材封面复印件即可。

除支撑材料外,上述所有材料均需提供电子文档。

(二)所有实际承担申报课程(群)理论和实验教学的教师,要在申报表的团队成员中如实列出,不遗漏。

(三)各院系申报材料上交教务处时间截止3月25日,逾期不予受理。

三、其他

联系人:教学计划与建设管理科 何亚军;

联系电话:87542323;

邮箱:hyjbest@mail.hust.edu.cn

附件:1.华中科技大学课程责任教授申报表

2.华中科技大学本科课程责任教授申报汇总表

3.华中科技大学课程责任教授申报教学团队上课情况统计表

华中科技大学教务处

2014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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