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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2023年关于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9-28    作者:     来源:     点击:

一、时间安排:

1. 107日至108日下午17点整:学生线上申报,并将纸质材料交至清洁能源大楼S205室线下申报,逾期未提交材料(包括仅线上或线下申报)的视作放弃申请

2. 109日至1010日: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对材料进行复审,并按照不超过1:1.5的比例确定国家奖学金候选人,并通过线下进行所有候选人加分材料公示;

3. 1010日下午17点前:各班党支部将本班候选人的纸质档鉴定表(附件5)提交至清洁能源大楼S205室;

4. 1011日至1025日:举行公开答辩(具体安排见后续通知),答辩后进行公示。

二、初评名额:

 

博士研究生

硕士研究生

初评名额

7

13

三、评选步骤:

国家奖学金依照“学生申报、导师推荐、院(系)初审、学工部门复核、领导小组复审、校长办公会议审定”程序评定。

1.学生申报,导师推荐。

线上申报:学生对自己一年的综合表现进行认真总结自评,2023107日后登陆研究生奖助综合服务平台http://yjsjz.hust.edu.cn,在线填写《华中科技大学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并登陆研究生院成果系统补全个人成果信息,选择自己的成果条件。

另外还需要以附件形式在线提交国家奖学金推荐研究生成果证明材料(附件6)、国家奖学金支撑材料统计表(附件7),附件材料不全或未按要求提交,视为无效。

研究生导师和辅导员分别进行在线审核。

线下申报:

材料包括:附件1234及相关证明材料,附件3需导师签署意见。 具体材料要求见《附件1: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国家奖学金申请材料汇总》

2. 党支部鉴定:评奖工作突出党支部的主导作用,各研究生党支部要召开支委会,实事求是,客观评价,对照《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守则》,对党支部所辖范围内每一位参评同学予以界定,认真填写附件5《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评优评奖党支部鉴定表》,报送院系党委,院系党委综合评价,有一票否决权,再提交院系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审议。

3. 学院评审委员会组织候选人进行公开答辩,根据思想素质、学习能力、创新能力、社会服务和答辩表现五个方面对候选研究生进行评审。公开答辩采取PPT展示的形式,硕士候选人不超过5分钟全方位展示(PPT4分钟+提问1分钟),博士候选人不超过8分钟全方位展示(PPT5分钟+提问3分钟)答辩内容必须包括思想素质、学习成绩、科研能力、专业实践能力、社会公益活动五个方面,体现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不能出现科研成绩列表和发表论文情况,候选人必须本人参加。

4. 全院所有候选研究生按总分(总分=自评分*70% + 答辩分,其中答辩满分为30分)进行排序,总分靠前者获得奖学金资格。

5. 学院评选出5名博士研究生、9名硕士研究生为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推荐名单,学院进行结果公示,公示期间接受学生的申诉,公示无异议后,报研究生院。

6.学工部门复核,领导小组复审。经学生工作处复核或评审、部门决策会议通过的复核或评审候选名单,在全校范围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的,报领导小组复审。

7.校长办公会议审定。候选名单经领导小组复审通过的,报送校长办公会审定,确定本年度最终获奖名单。

四、注意事项:

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评选为申请制,逾期未申请者视为弃权处理;

2. 所有签名的地方必须使用黑色水性笔手写;

3. 如有疑问,请联系学院研究生辅导员李智, 150712172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