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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落实实验室安全大检查“回头看”做好实验室安全管理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12-23    作者:     来源:     点击:

院办发[2015]0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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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落实实验室安全大检查“回头看”做好

实验室安全管理的通知

全院各单位:

2015年12月16日教育部发布了《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教育系统安全生产大检查“回头看”的通知》(教发厅函〔2015〕118号),要求各高校立即开展以危险化学品为重点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回头看”活动。12月17日教育部高校科研实验室安全管理现场检查组来我校检查工作,指出了实验室管理中急需整改的若干问题。12月21日,学校专门下发“关于落实教育部开展教育系统安全生产大检查‘回头看’ 做好实验室安全管理的通知”,指出学校领导高度重视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专门批示要求抓紧布置,严格要求,整改到位,不留死角,确保实验室安全,对落实不力的单位和主要负责人要问责。

根据教育部和学校通知有关要求,成立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实验室安全大检查“回头看”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陈刚、黄树红

副组长:周铭、姚洪、舒水明

成员:院内各单位负责人及实验室负责人

有关“回头看”安全检查工作要求如下:

一、高度重视、组织有力、失职追责

院内各单位负责人是本单位实验室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必须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要求,以更加坚决的态度、更加务实的作风、更加有力的举措,加大实验室隐患整治力度,确保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下大功夫狠功夫全面检查到位整治到位。

二、把握检查内容、确保实验室检查全覆盖

院内各单位负责人及实验室负责人严格按《华中科技大学各院系实验室安全现场检查项目表》(下称安检表,见附件)中11大类200余条款的要求,对本单位教学与科研实验室每个房间逐个检查、严要求零容忍不遗漏。对每一个隐患都必须登记造册和现场拍照,实行“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严格落实检查责任和整改责任。

三、立即开展(22日-24日)实验室安全隐患整治工作

请各单位对于自查中发现的各类安全隐患,研究确定整改限期完成。如实验室卫生、危险品标签缺失或模糊不清、实验与设备操作规程及注意事项上墙、实验室门口危险信息牌警示标识、危险品及设备使用台账、危废物及时处置、实验区与生活区分开、电线禁止乱搭乱接、电源插座与水龙头保持安全距离、实验产生的有害气体禁止室内排放、高压气瓶必须固定并远离热源、禁止无资质人员开展相应实验活动、实验室安全监控设施配备、单位实验室安全管理人员队伍薄弱等。

对于不能立即完成的隐患整改,必须监管到位、确保不出事故,并停止有安全隐患的一切实验活动,制定详实整改计划,明确完成时间,并写入自查报告。自查报告要包括单位自查的组织领导、自查过程、隐患及对应房间、整改措施与整改完成时间等。

请院内各单位按照隐患类别及其对应房间号形成本单位安全隐患一览表和自查报告,本周五(25日)下午下班之前上报学院实验中心。

联系人:兰秋华

联系电话:15172472638

EMAIL:lanqiuhua@hust.edu.cn

四、学院实验室安全大检查“回头看”领导小组将于本周五(25日)组织学院内安全大检查工作,时间人员另行通知,请各单位予以配合。

附:华中科技大学各院系实验室安全现场检查项目表

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

2015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