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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5年(中)研究生申请学位毕业论文答辩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04-22    作者:     来源:     点击:

一、报送答辩材料的截止日期

2015年5月25日报送毕业答辩材料的截止日期。请各专业在以上时间完成研究生毕业论文答辩工作。

学位论文撰写格式见《华中科技大学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撰写规定》(附件1)。

二、登录HUB系统核查修课学分、提交答辩申请

申请答辩的全日制研究生必须进入HUB系统核查课程学习学分(含中国语文水平达标测试),提交答辩申请。

注:因HUB学位信息管理系统涉及学院、导师、教务员、答辩秘书和研究生,为了便于操作,请先阅读HUB系统中的学位信息管理系统流程图附件2)

三.申请答辩要求

(一)、博士生毕业论文盲审和预答辩

1、博士生毕业论文必须进行双盲审,盲审通过后方可毕业答辩。盲审具体要求见《华中科技大学博士学位论文评审暂行规定(试行)》(校研〔2013〕15号)文。

2博士生毕业答辩前必须进行预答辩预答辩须至少在正式答辩前一个月进行,填写“能源学院预答辩审查表” (附件3),经导师全面审查通过后,到研究生科提交预答辩审查表,领取正式答辩材料。

(二)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毕业论文答辩要求

学术型硕士研究生要求学位论文盲审:

参加2015年春季论文答辩的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均须进行盲评,公开发表学术论文,以上两项工作通过后方能进行毕业论文答辩,(附件4)。

学分要求:完成研究生培养方案要求的全部课程的学习(含中国语文水平达标测试),取得了规定的学分,即总学分≥36。修课学分≥24,研究环节≥12(选题报告1学分、参加校内外公开学术报告1学分、学位论文10学分)。

学术硕士答辩委员会应由三至五名本学科、专业和相关学科、专业的正、副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组成。指导教师如果参加答辩委员会(也可不参加),答辩委员会至少应由四人组成,但指导教师不能担任答辩委员会主席。论文答辩委员会另设答辩秘书一人(答辩秘书必须是本校教师)

专业学位(工程硕士)研究生:

1全日制专业学位(工程硕士)申请答辩资格:

(1)学位申请者已完成研究生培养方案要求的全部课程考试,成绩合格,取得了规定的学分,即总学分≥32学分(学位课学分要求≥18学分,研究环节 ≥14学分)。

(2)其中实践与研究环节要求:实践教学≥3学分;开题报告1学分;论文中期进展报告1学分;专业课程实习实践(含报告)或专业实训(含报告)≥4学分;专业学位论文8学分。

(3)通过学校组织的“中国语文水平达标测试”。

2、学位论文评阅人中应有至少1位相关行业实践领域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

3、答辩委员会由三至五人组成其中应有相关行业实践领域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指导教师如果参加答辩委员会,答辩委员会至少应由五人组成,但指导教师不能担任答辩委员会主席。论文答辩委员会另设答辩秘书一人(答辩秘书必须是本校教师)

4、毕业论文指导教师鼓励实行双导师制,另一位导师来自企业的本领域相关的专家。

四、送检学位论文电子版的时间

研究生科将在2015年5月25日起开始送交学位论文电子版到研究生院学位办进行检测,请参加毕业答辩的学生按时提交学位论文电子版(word格式,文件命名方式为“121_学号_姓名”),不能按期提交论文电子版的研究生,本次不能申请学位。

检测学位论文电子版发邮件至:dlyjs@mail.hust.edu.cn

五、领取答辩材料、答辩须知

硕士研究生于2015年5月5日后到能源学院研究生科领取答辩材料答辩须知

答辩材料可下载:研究生院→学位管理→文档下载(下载表格必须正反双面打印

(1)博士生下载: 学历博士(自然科学类)

(2)学术型硕士下载:学历硕士(自然科学类)

(3)专业学位硕士下载:专业学位(全日制硕士)

注意:下载的答辩表格必须正反双面打印

附件1:《华中科技大学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撰写规定》;

附件2:学位信息管理系统流程图;

附件3: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学位论文预答辩审查表

附件4: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盲评通知

能源学院研究生科

2015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