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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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能源学院博士生复试细则

发布日期:2008-05-09    作者:     来源:     点击:

根据校研究生院《关于做好2008年博士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精神,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将于5月15日组织博士生复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复试考生分数线基本要求:

英语:50分;业务一60分;业务二60分。

复试考核结果按百分制评分。其中外语听说测试占20%,专业面试占80%。

二、复试考生名单: 姜光军、薛永飞、毕冬梅、吴开斌、马晶晶

请以上考生下载:

1、《华中科技大学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拟开展的研究计划》(附件1),并严谨求实地填写该表,以便了解考生的专业水平,一旦成果部分的陈述发现弄虚作假,将视为学风问题而不予录取,考生拟订的研究计划,录取入学后可以根据导师的意见作出调整。

2、签订《博士生录取承诺书》(附件4)。

三、复试内容:

1、专业综合能力面试:考查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以及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的潜能。

2、英语听说测试:

根据研究生院的要求,学院统一安排英语听说测试。英语听说测试分为三部分:

(1)主考老师就考生背景提问,考生作简要回答,约1分钟;

(2)考生听一段约2-3分钟录音后,完成短文填空(4个填空),就相关内容陈述个人观点约2分钟;

(3)主考就考生发言提问,双方进行交谈,约3分钟。

四、复试时间﹑地点安排如下:

1、报到时间:5月15日上午8:00-9:00; 地点:能源学院研究科(动力楼204)。

2、专业综合能力面试时间:5月15日上午9:30;地点:能源学院二楼会议室。

3、英语听说能力测试时间:5月15日下午3:00; 地点:能源学院二楼会议室

4、体检:统考生5月16日到校医院参加体检。直接攻博生在报名时未体检者、提前攻博生在报名时未体检者于5月15日至16日到校医院参加体检,体检时4请带照片一张。体检不合格者将不予录取。

五、复试报到时请提供以下材料:

1、准考证;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硕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硕士毕业生交验学生证,学位证书入学时交验)

4、专家推荐信二份(附件2);

5、应届硕士毕业生在校成绩单和加盖公章的政审表(附件3),非应届硕士毕业生由考生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所在人才交流中心提供并加盖公章的《在校历年学习成绩单》和政审表(附件3);

6、委培生需要有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委托培养的证明材料。

7、写好本人通信地址的信封2个。地址一定要准确,收件人要明确,字迹要清楚。

六、复试初录:

由导师根据学院分配的招生指标,确定录取人数,报学院、学校批准。

录取名单公示后,7日内接受考生申诉。举报电话:027-87557814

七、复试费用按照100元/人收取。

附件1:华中科技大学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拟开展的研究计划附件1:研究计划表.doc

附件2:专家推荐书附件2:专家推荐书.doc

附件3:政治思想审查表附件3:政审表.doc

附件4:博士生录取承诺书附件4:博士录取承诺书.doc

能源学院研究生科

2008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