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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5年申请博士生国际学术交流基金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04-07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系、所、各位博士生:

为促进在校博士生进行国际学术交流,让博士生更好地了解学科国际前沿动态,提高博士生培养质量,我校设立了华中科技大学博士生国际学术交流基金,具体实施办法见校研〔2011〕7号文《华中科技大学博士生国际学术交流基金管理办法》。项目经费限于资助博士研究生出国开会,亚洲召开的会议资助金额每人每次资助金额不高于1.2万元,其他洲召开的会议资助金额每人每次不高于1.6万元。国际交流基金主要根据申请人拟参加国际会议的层次高低及申请人学术成果择优资助。原则上,已经获得资助的博士生不再重复资助。

2015年博士生国际交流基金申报工作现已启动,凡已经向国际会议提交论文并已经收到录用通知且被邀请参加会议交流的博士生,均可开始申报该基金资助。

申请人须按以下程序申报:

1、在学校HUB系统中填写"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国际交流基金申请表",并打印一式三份,同时附上会议邀请信及会议安排各一式三份。

2、导师在申请表上签署意见,报送能源学院研究生科;

3、能源学院组织专家对申请资料进行评审确定资助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