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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8年度中船奖学金评选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4-02    作者:     来源:     点击:

全院2014级、2015级本科生:

为为服务国家人才强国战略需求,促进科技人才成长,本着发展教育事业,支持优秀大学生成长的宗旨,中国船舶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特设立“中船奖学金”, 获奖学生称为“中船学子”。对品学兼优的学生进行奖励,鼓励他们更努力的学习,成为社会有用之才。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现在全院范围内组织开展2018年度中船奖学金评选工作,具体如下:

一、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

2.申请者学科知识扎实,成绩排名列学院前25%,实践能力强,具有出色的创新精神、团队精神和竞争意识;

3.申请者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或公益性活动,善于交流沟通,在本专业同学中具有一定的表率和影响力;

4.参与过校级或全国性的研究课题、科研项目或专业比赛,综合能力突出;

5.通过CET-6级考试者优先;

6.满足上述条件,同时家庭经济困难的同学,予以优先考虑。

二、参评学生范围及奖励金额:

1.“中船奖学金”每年奖励本科生(三、四年级)5人(全校范围内),每个学院推荐候选人2名。

2.奖励金额:每人每年人民币10000元整。

三、评选方法:

1.即日起接受全院符合条件的同学报名,将评审材料交至学工组,截止时间为4月9日;

2.经学院社会奖学金评定委员会最终审议,按1:1比例确定候选人上报学生工作处;

3.由“中船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对候选学生进行现场评选,确定获奖学生名单后,全校范围内公示。评审委员会由中船集团代表、华中科技大学学生工作处代表、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院代表组成。

四、评审材料:

1.华中科技大学社会奖学金申请审批表(打印后手写签名版);

2.个人申请书(打印后手写签名版,不得少于800字);

3.附家庭有关经济情况证明;

4.个人2016-2017年度成绩单(加盖公章);

5.个人获得荣誉相关证书(没有可以不提供)。

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学工组

20184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