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支持华中科技大学教育事业的发展,促进学校高水平研究型大学建设,为社会培养更多的优秀人才,深圳市TCL公益基金会决定向华中科技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捐款,设立“华萌奖学金”,用于奖励品学兼优的在校学生。为做好奖学金评审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一、评选范围
“华萌奖学金”评选范围为华中科技大学全日制在校生中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本科生。
二、奖学金名额和奖励标准
“华萌奖学金”不设等级,奖励标准5000元/人,每年40个名额,其中能源1人。
三、评选条件
奖学金评选采取学生本人自愿申请、学院评审、学校复审确认的原则进行,充分鼓励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优秀学生,做到公开、公正、公平。
1.遵守国家法令和学校规章制度,热爱祖国,品行端正;
2.学习勤奋、刻苦,某些学术课题的研究比较深入,或具有较强的科学研究能力和创新精神,通过英语四级且学习成绩专业排名前25%;
3.长期坚持社会实践活动,有社会责任感,能积极参加公益类活动
4.满足上述条件,同时家庭经济困难的同学,予以优先考虑
四、评选流程
1.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申请表见附件);
2.学院根据申请条件对报名学生材料进行仔细核查、通过院系党政联席会确定候选人名单。
3.获奖学生建议名单须公示,公示期为3天。学工部复审确认后,获奖学生名单由学校统一发文公布,并由学校统一制作和颁发“华萌奖学金”获奖证书及奖金。
五、评审材料要求
1.申请该奖学金的学生应实事求是的按照要求认真填写奖学金《华中科技大学社会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中各项内容。应具体生动、重点突出地介绍本人在校期间所取得的成绩。如填写内容出现马虎、敷衍了事者,将取消该候选人的获奖资格。
2.对以弄虚作假等不道德手段获得奖励者,一经查实,将撤销奖励,追回证书和奖金。对于审核把关不严导致弄虚作假的二级学院,学校将取消该单位下一年的参评资格。
六、提交材料
1.附件1 《华中科技大学社会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2.附件2 《奖学金申请一览表》;
3.证明材料汇总(建议做一个目录,做成PDF):个人成绩单、发表论文首页、获奖证书复印件、专利等证明文件;
请参评同学2025年12月18日上午10点前将评审材料以“华萌奖学金-班级-姓名”命名,发送至邮箱EPzizhu@163.com。
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
2025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