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证我院研究生培养质量和学位授予质量,根据《华中科技大学硕士博士学位论文评审规定》,参加2016年春季论文答辩的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均须进行盲评(学位论文答辩前由校保密办认定的保密论文除外),具体要求如下:
一、申请答辩必备条件:
申请人须至少以第一作者(导师第一,申请人第二等同)公开发表1篇与学位论文相关的学术论文,方能申请参加论文答辩,所发论文须满足如下要求之一:
1、 发表于学位论文所在领域的专业期刊
2、 参加有影响力国际或国内会议,并做口头报告
3、 参加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学术年会并获得优秀论文奖
二、提交盲评学位论文材料及要求
1.提交《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硕士研究生申请盲评审批表》纸质表格(附件1)及所发表文章及证明送交能源学院研究生科审批通过后,方可提交论文电子文档;
2.正式学位(毕业)论文电子稿1份;
经导师通过后的学位论文电子版(文中隐去作者姓名、导师姓名等能表明身份的信息。格式为pdf,命名规则:单位代码_二级学科代码_学号_LW,
如:10487_081202_M201077555_LW)。
3.《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硕士研究生答辩信息表》电子版一份(附件2),发至电子邮箱:1933200271@qq.com。
4.学位论文双盲审名单汇总表(EXCEL格式,命名规则:单位代码_院系代码_HZSJB,如:10487_121_HZSJB)。(附件3)
请按以上2- 4项材料压缩为一个文件(名命方式:121_学号_姓名)发送至研究生科。
Email:1933200271@qq.com。
注:所有书写、装订格式严格按照《华中科技大学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撰写规定》(校研(2009)39号 文件)执行,否则视为形式审查不通过,不予送审。
三、材料提交时间
材料第1项(《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硕士研究生申请盲评审批表》、发表论文及证明材料于3月20日提交研究生科;材料2-4项于4月10日前提交,由研究生科统一送审。
四、抽签办法
由于盲评中须有15%研究生论文在教育部学位论文盲审平台进行,因此进入平台盲审的具体名单以抽签方式确定,抽签方式:由教研室主管研究生的主任统一按照比例进行抽取。
五、其他
研究生学位论文评审意见中评审结论的划分、硕士学位论文评审意见的处理以及学术争议的处理等请见《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硕士学位论文评审工作细则》(附件4)
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
2016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