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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关于开展2024年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11-03    作者:     来源:     点击:

   根据《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导师岗位管理办法》(校研【20226号)(附件1)文件及学校《关于开展研究生导师2024年招生资格审核工作的通知》要求和学校工作安排,现开展研究生导师任职和招生资格审核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基本原则

1.导师招生资格实行年度审核制度,每年开展审核工作,审核结果包括正常招生、暂停招生。本次审核工作确定研究生导师2024年招生资格,是在去年认定的任职资格范围中进行,不具备任职资格的教师不能申请招生。具体按校研【20226号文件要求执行。

2.对2024-2025年新增导师任职资格进行审核。具体原则条件按《华中科技大学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研究生招生资格认定实施办法》(附件2)执行。副高级及以下职称教师为博士生导师的,选聘中级职称硕士生导师的应从严控制。

3.申请招生的导师须完成本年度的岗位培训。

二、工作程序

1.个人申请:

12024年招生资格申请:已经获得2023-2025年各类任职和招生资格的导师,如现任职资格无变化,请登录导师系统(http://tutor.hust.edu.cn/),完善个人信息后提出2024年招生资格申请即可。

22024-2025年新增任职资格申请:申请新增任职资格和调整任职资格类别(学术博导、专业博导、学术硕导、专业硕导)的导师,请填写《能源学院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认定量化表》(附件3)及符合量化表中满足基本条件的材料复印件(应是与量化表内的代表作相一致的学术论文、著作或获奖成果)及相关证明材料到研究生科,经研究生院审核通过后方可申请招生资格。

2.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学院党政联席会审议:学院评定分委员会、学院党政联席会根据《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导师岗位管理办法》的通知(校研【20226号)及学院相关文件进行审核、评议和表决。

3.院系公示:表决结果在院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4.审定与备案:校学位办组织校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对院系导师选聘及资格审核结果进行审批,通过后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备案。

三、提交材料及时间节点:

1. 《能源学院研究生导师任职、招生资格认定量化表》(附件3);

2.符合量化表中满足基本条件的材料复印件(应是与量化表内的代表作相一致的学术论文、著作或获奖成果)及相关证明材料。

 注:论文参照中科院最新期刊分类认定。

上述材料电子版于20231115日前发至邮箱yswang@hust.edu.cn,纸质版1份交研究生科。

       3.系统招生资格申请于20231120日前提交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