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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能源学院2022年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11-22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位老师:

根据校发《关于开展2022年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核工作的通知》、《教育部关于加强博士生导师岗位管理的若干意见》(教研【202011) 、《关于进一步加强研究生教育质量管理的若干意见》(校研【201915)、《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导师岗位管理办法》(校研【202111号)文件要求和学校工作安排,决定开展2022年研究生导师选聘及资格审核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基本原则

1. 根据《关于开展2022年研究生导师选聘及资格审核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我院研究生导师选聘及资格审核工作将每年进行一次,只有每年通过选聘和资格审核的导师方可在下一年度进行研究生的招生。

2.申请资格的导师须完成年度的学习培训

3. 导师资格选聘及资格审核将按照博士生导师(学术型、专业型)、硕士生导师(学术型、专业型)分类进行,审核结果包括正常招生、暂停招生、取消导师资格等,选聘副高级及以下职称教师为博士生导师的,应从严控制。具体原则参考《华中科技大学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研究生招生资格认定实施办法》(附件1)。

二、工作程序

1. 导师申请及信息确认:所有拟申请研究生招生的教师登录导师系统(http://tutor.hust.edu.cn/),按照《 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导师信息系统导师资格申请操作说明》(附件2)操作进行网上申请。

2. 学位审议委员会审议:学院学位审议委员会根据《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导师岗位管理办法》的通知(校研【202111号)及学院相关文件进行审核、评议和表决。

3. 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议批准。

4. 院系公示:表决结果在院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5. 审定与备案:校学位办组织校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对院系导师选聘及资格审核结果进行审批,通过后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备案。

 

三、提交材料及时间节点

根据学校实施分类导师管理,我院去年已经认定资格的博士导师均默认为学术型博导,如无变化只需要在导师系统中填写并提交申请即可;有意申请专业型博导资格的和今年申请新增的导师在系统中申请后还须按时间要求提交以下材料:

1.《能源学院博士生招生资格认定量化表》(附件345);

2.代表作复印件(应是与申报表内的代表作相一致的学术论文、著作或获奖成果)及相关证明材料各1份。

注:论文参照中科院最新期刊分类认定。

上述材料交纸质版一式一份2021 1128日前交研究生科,电子版请发至邮箱yswang@hust.edu.cn

谢谢各位老师对研究生工作的大力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