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证我院研究生培养质量和学位授予质量,根据《华中科技大学硕士博士学位论文评审规定校研(2019)10号》,参加2021年春季论文答辩的研究生均须进行盲评(学位论文答辩前由校保密办认定的保密论文除外),具体安排如下:
一、提交毕业资格审核材料
时间:2021年3月5日前提交
学硕:1、发表于学位论文所在领域的专业期刊
2、参加有影响力国际或国内会议,并做口头报告
3、参加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学术年会并获得优秀论文奖
专硕:1、实验报告或设计报告
2、项目或工程的调查分析报告或行业(专业)发展报告
3、专业课程实习实践(含报告)或专业实训(含报告)
二、提交盲评学位论文材料
时间:2021年3月12日前提交查重通过后的盲审文件
1、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硕士研究生申请盲评审批表
2、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硕士研究生答辩信息表
三、其他
1、研究生学位论文评审意见中评审结论的划分、硕士学位论文评审意见的处理以及学术争议的处理等请见《华中科技大学硕士博士学位论文评审规定校研(2019)10号》
2、关于以上材料提交的详细要求请查阅附件1。
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
2021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