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校学〔2023〕15 号的文件精神,现开展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评定工作,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奖学金种类及奖励标准
(一)博士学业奖学金,奖励标准为:一等学业奖学金15000元/年/生,二等学业奖学金12000元/年/生,三等学业奖学金10000元/年/生。
(二)硕士学业奖学金,奖励标准为:一等学业奖学金10000元/年/生,二等学业奖学金8000元/年/生,三等学业奖学金4000元/年/生。
评定条件及评定标准
(一)基本申请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认真学习党的基本理论,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政治思想状况良好;
3、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
4、诚实守信,品学兼优;
5、积极参与科学研究和社会实践;
6、无固定收入(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和强军计划除外);
7、人事档案完全转入我校,完成学籍注册,实际足额缴纳学费且未超出基本学习年限。
(二)研究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参加学业奖学金评定:
1、违反法律法规或校纪校规受到校级党、团行政处分;
2、经学校批准休学复学不满一年;
3、有学术不端行为经查证属实;
4、在科研工作和临床实践中,造成重大事件及损失;
5、有课程不及格或必修环节考核不通过,课程和必修环节成绩均以研究生院数据为准;
6、其他有损学校声誉的行为。
(三)博士学业奖学金特别条件
按照学校研究生培养相关规定,博士研究生完成中期考核后,可自愿申报一等博士学业奖学金和二等博士学业奖学金。中期考核合格以研究生院培养系统数据为准,名单详见附件5。
评审程序
(一)评奖工作突出党支部的主导作用,各研究生党支部要召开支委会,实事求是,客观评价,对照《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守则》对存在行为失范的同学予以界定,认真填写附件1:《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评优评奖党支部鉴定表》,9月29日下午18:00前报送学院党委,学院党委综合评价,有一票否决权,再提交学院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审议。
(二)9月25日-9月29日下午18:00前,请2022级硕士、2023级硕士、欲申请一等、二等学业奖学金且通过中期考核的博士,填写附件2:《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自评表》(此表需导师签字、以班级为单位上交)和除课程成绩以外所有加分材料(每一分都在加分材料右上角标注)。班级汇总附件3:《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自评汇总表》。
2024级硕士入学录取排名由学院研究生科提供,不用填写《自评表》。
附件1、附件2及加分材料、附件3纸质版以班级为单位提交至S205。附件3电子版(命名为:班级+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自评汇总表)发至德育助理邮箱2200593834@qq.com。
20级直博生可以自行提交纸质版及电子版(命名为:20直博+学号+姓名+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自评汇总表)。
(三)每位获得一等奖学金的同学需要利用课余时间参与社会公益活动(附件4《研究生社会公益活动登记表》),或者参与实践活动,旨在培养学生的感恩意识,回馈社会回馈母校。
(四)申请者暂时不需要在研究生奖助综合服务平台申请,待学院审核评定学业奖学金等级之后另行通知线上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