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激励广大研究生养成勤奋学习、刻苦钻研、热爱集体、关心同学的优良作风,成为具有优良的品质、扎实的基础、较强科研能力的高层次人才,根据《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先进个人评选办法》(校学〔2023〕13号)和《华中科技大学优秀研究生奖学金管理办法》(校学〔2023〕14号)文件,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校级先进个人评选工作
(一)评选对象
二年级及以上研究生在基本学习年限内每学年可申报一次先进个人;超过规定的基本学习年限,不再参加申报评选。
(二)先进个人类别
2024年秋季学期评选先进个人工作包含评选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
(三)评选条件和奖励办法
1.评选条件: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的评选条件参照《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先进个人评选办法》(校学〔2023〕13号)执行。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于每年秋季学期初评选,同年内不能兼得。
2.奖励办法:校级三好学生和校级优秀学生干部同时可获得对应奖学金(参照《华中科技大学优秀研究生奖学金管理办法》(校学〔2023〕14号)文件)。
获得先进个人荣誉称号的研究生由学校颁发荣誉证书(证书在学校表彰文件公布后,由学生自助打印)。
二、校级优秀研究生奖学金评选工作
(一)评选对象
二年级及以上研究生在基本学习年限内每学年可申报一次先进个人,2024级博士生中硕博连读学生可回原所在班级参加评选工作(已完成硕士学制研究生除外)。
(二)评选奖项
奖项名称 |
奖励标准 |
三好学生奖学金 |
2000元 |
优秀学生干部奖学金 |
800元 |
自强奋进奖学金 |
800元 |
文体公益奖学金 |
800元 |
科技创新奖学金 |
800元 |
(三)评选条件
优秀研究生奖学金的评选条件参照《华中科技大学优秀研究生奖学金管理办法》(校学〔2023〕14号)执行。
三、院级荣誉评选工作
(一)评选对象
二年级及以上研究生在基本学习年限内每学年可申报一次先进个人,2024级博士生中硕博连读学生可回原所在班级参加评选工作(已完成硕士学制研究生除外)。
(二)评选荣誉
院级荣誉评选工作包含:院级三好学生、院级优秀学生干部、自强奋进之星、文体公益之星、科技创新之星。
院级三好学生、院级优秀学生干部同年内不能兼得。院级荣誉不可以与校级优秀研究生奖学金兼得。注意:院级荣誉无相应奖学金。
(三)表彰办法
获评院级荣誉的同学将在年底学院表彰大会上进行表彰。
四、评选程序
依照“学生申报、导师推荐、院(系)初审、学工部门复核、领导小组复审、校长办公会议审定”程序评定。
1.学生申报、导师推荐。
(1)各班级成立以班级党支部书记和班长牵头的班级奖学金评定小组,根据本细则及各班分配到的指标数确定本班奖学金评定程序和标准,9月23日前在班级群公示,并截图发至横向带班德育助理;
(2)学生对自己一年的综合表现进行认真总结自评,对照各奖项评选条件,向所在班级提出申请。
(3)各研究生班级党支部,召开支委会,实事求是,客观评价,对照《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守则》,对党支部所辖范围内存在行为失范的同学予以界定,认真填写附件1:《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评优评奖党支部鉴定表》。
(4)9月24日-9月27日,班级奖学金评定小组组织进行群众评议,评选出获奖人选及奖项。
(5)各班汇总本班评优信息,填写附件2:《2024年校级研究生先进个人、优秀研究生奖学金及院级荣誉评选结果汇总》,修改文件名为“班级+评优.xls”,如“硕2201班评优”,不用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6)9月28日前各获奖人登陆研究生奖助综合服务平台http://yjsjz.hust.edu.cn,在线填写《优秀研究生奖学金申请表》,研究生导师和辅导员分别进行在线审核后,院系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审议通过获奖名单。
2.院系初审。经能源学院研究生奖助评审委员会审议确定的获奖名单在奖助综合服务平台提交学生工作处复核。
3.学工部门复核,领导小组复审。经学生工作处复核或评审、部门决策会议通过的复核或评审候选名单,在全校范围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的,报领导小组复审。
4.校长办公会议审定。候选名单经领导小组复审通过的,报送校长办公会审定,确定本年度最终获奖名单。
五、相关要求:
1.各研究生班级评选必须严格按照《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先进个人评选办法》(校学〔2023〕13号)和《华中科技大学优秀研究生奖学金管理办法》(校学〔2023〕14号)文件执行,对于不符合评选条件的学生一经查实,直接取消资格,不予替补;
2.各研究生班级评选优秀研究生和单项奖学金要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坚决杜绝评选中的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将追究当事人责任并给予严肃处理,取消其所获荣誉称号和奖学金,不予替补。
六、名额分配与说明
(一)校级优秀研究生奖学金
1.各研究生班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单项奖学金(自强奋进奖学金、文体公益奖学金、科技创新奖学金)的名额分配如下表所示。此外,尚有若干三好学生浮动名额,请每班额外推荐一名同学参与评选三好学生(填写附件3:《推荐至学院评选校级三好研究生名单汇总》,修改文件名为“班级+推荐”,如“硕2201班推荐”。被推荐至学院参与评选三好学生的同学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整理为一个pdf命名为“班级+学号+姓名+推荐证明材料”)。同时提醒被推荐同学登陆研究生奖助综合服务平台http://yjsjz.hust.edu.cn,在线填写《优秀研究生奖学金申请表》。
2.三种单项奖学金(自强奋进奖学金、文体公益奖学金、科技创新奖学金)班级名额为3的,各种单项奖学金各1个;班级名额大于3的(博2101班、博2201班、硕2306班),各班级根据各种单项奖学金申请人数自行分配,如1+1+2、1+2+2或1+1+3(调换顺序也可以)。
(二)院级荣誉
1. 各研究生班级院级三好学生、院级优秀学生干部、院级单项荣誉(自强奋进之星、文体公益之星、科技创新之星)的名额分配和校级荣誉及奖学金名额分配一致,无浮动指标。
名额分配(按班级人数):
七、材料提交
电子版:各班级将附件2(修改文件名为“班级+评优.xls”)、附件3(修改文件名为“班级+推荐”)及证明材料pdf,放在一个文件夹(命名:班级_评优_推荐_证明材料,如“硕2201_评优_推荐_证明材料”),9月27日前发送至德育助理陈清华的邮箱:2200593834@qq.com
纸质版:9月27日下午18点前,各班党支部将本班获奖人的纸质版附件1:《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评优评奖党支部鉴定表》提交至清洁能源大楼S205室。注意:附件1党支部鉴定表中需包含对附件2、附件3中所有同学的鉴定意见。
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
2024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