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培养“有理想、有追求,有担当、有作为,有品质、有修养”的大学生,根据《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德育助理管理办法》(校研(2017)5号)相关要求,能源学院拟面向全院研究生公开招聘研究生德育工作助理9名,协助完成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和日常事务管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聘任对象要求
1、本院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或优秀的硕士研究生;
2、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政治立场坚定,品行端正,责任心强,具有奉献精神,具备良好的思想教育工作能力、协调沟通能力和组织管理能力;
3、具有学生工作经历;
4、取得导师的同意与支持。
二、岗位职责与工作要求
9名德育助理均负责纵向事务工作和横向带班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工作分类 |
具体内容 |
人员安排 |
纵向事务 |
党建、团建、宣传、资助、就业、权益、安全等日常管理工作 |
每人分管其中一项工作 |
横向带班 |
班级日常事务,包括党组织生活会、班会、党员帮扶、宿舍检查、权益维护、入学教育、社会实践、中期考核、资助和就业等工作 |
2人负责19级学硕班(5个班)、 2人负责20级硕士班(8个班)、 2人负责21级硕士班(8个班)、 1人负责21级博士班(3个班)、 2人负责其他年级博士班(6个班) |
三、工作时间与津贴
1、研究生德育助理的聘期至少为1年;
2、研究生德育助理每周的工作时间不少于18小时;
3、研究生德育助理岗位津贴为基本津贴(800元/月)+绩效津贴(200-600元/月),按每年10个月发放。每月发基本津贴,每半年考核一次,绩效津贴按考核结果发放(优秀600元/月,合格400元/月,基本合格200元/月,不合格0元/月)。
四、考核和管理
1、根据《华中科技大学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德育助理考核办法》对研究生德育助理进行考核,由学生工作部研究生工作办公室、院(系)和研究生共同参与;
2、对考核优秀者,将给予一定的奖励;对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关系并取消聘用资格;
3、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学院直接解除聘用关系:
(1)不能履行岗位职责;
(2)受严重警告以上纪律处分;
(3)因工作疏忽造成重大影响。
五、招聘程序
1、发布招聘信息,接受报名;
2、初审报名人员信息;
3、学院组织面试,根据综合表现择优拟定人选;
4、公示拟定人选,无异议后上报研究生工作办公室批准。
六、报名安排
1、报名时需填报《华中科技大学能源学院2021-2022学年研究生德育助理应聘申请表》(见附件),电子版发送至1059235961@qq.com,纸质版经导师签字同意后交至学院学工组(动力楼202);
2、联系人:李老师,联系电话:027-87540934;
3、报名截止时间为2021年9月12日17:00。
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学工组
2021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