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学校有关工作规定,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组织专家小组对提交材料完整且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按照教育背景和学习成绩、科研实践经历和硕士学位论文、科研成果和获奖、攻读博士学位的研究计划等几个方面,结合拟报考导师招收计划情况评定成绩。
现公示确定进入综合能力考核的考生名单,详见附件。
复试细则详见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公示期从4月20日-4月24日。
公示期间,接受考生监督和申诉。
联系人:孙老师 电话:027-58868771(办公时间)
邮箱:sunlu@hust.edu.cn
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
2025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