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2025届毕业生思想引领工作,引导大学生树立正确的成长观和择业观,坚持“四个服务”,努力成为堪当民族复兴重任的时代新人,根据《华中科技大学本科生先进个人评选办法(校学〔2023〕11 号)》《关于开展华中科技大学2025届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现将评选2025届优秀毕业生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2025届全日制普通本科毕业生
二、评选条件
(一)参评先进个人基本条件
1. 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认真学习党的科学理论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 爱国主义思想坚定,具有团结统一、爱好和平、勤劳勇敢、自强不息的精神;
3. 法治观念清晰,法治意识强,遵守宪法、法律、法规,遵守公民道德规范,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
4. 刻苦学习,勇于探索,积极实践,努力掌握现代科学文化知识和专业技能;
5. 积极锻炼身体,增进身心健康,提高个人修养,培养审美情趣;
6. 爱校荣校,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具备较强的集体荣誉感和奉献服务精神,积极参与学校、学院和班级建设;
7. 参评学年度,所有必修课和限选课程无不及格记录。
(二)申请优秀毕业生条件
优秀毕业生荣誉称号用于表彰思想政治素质过硬、学习成绩优秀、社会工作积极、综合能力突出的优秀毕业生。参评毕业生应符合以下参评条件:
1. 必备条件
(1)服从国家需要,树立正确的就业择业观,对响应党和国家号召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献身国防事业,自愿赴西部、边远、贫困地区和艰苦行业等基层和重点领域、新兴领域、国际组织就业的毕业生,优先推荐评选;
(2)在校期间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未受过任何处分;
(3)大学期间加权平均成绩一般应位于专业前30%,必修课及专业限选课无补考或重修记录;
(4)《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毕业成绩一般应达到及格及以上标准(含免测);
(5)在校期间至少获得过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荣誉称号之一,或获得过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之一;
(6)在校期间至少担任过一项学生工作职务或学生社团职务一学期以上。
2. 破格条件
在校期间,凡达到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不受“必备条件”中第(3)(4)(5)(6)条的限制。
(1)成功申报发明专利;
(2)获各类科技创新、学科竞赛、文体竞赛省部级三等奖及以上奖励;
(3)以第一、二作者身份在中文核心刊物、外文期刊正刊发表学术论文(文学作品)或出版学术专著;
(4)获华中科技大学“五四青年奖章(个人)”“三好学生标兵”其中一项荣誉,或省部级及以上各类个人荣誉称号。
三、评选比例
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优秀毕业生名额共计52名,名额分配如下(按班级人数分配):
类别 |
名称 |
名额 |
班级 |
本硕博2101班 |
2 |
储能2101班 |
5 |
核工2101班 |
4 |
能动2101班 |
5 |
能动2102班 |
5 |
能动2103班 |
5 |
能动2104班 |
4 |
能动2105班 |
3 |
能动2106班 |
5 |
能卓2101班 |
5 |
新能源2101班 |
5 |
单列 |
西部计划<含研支团> |
2 |
样板党支部 |
1 |
胡吉伟班 |
1 |
班级指标:由各班级负责评选,各班通过主题班会等形式,将评选通知传达至每一位同学,在评选要求基础上,公平公正组织线下优秀毕业生评选活动,申请条件需逐一核实,评选结果及时在班级进行公示。
单列指标:名额单列,不占用班级指标,由相关班级或支部组织评选,在系统完成申请。
注:各党支部须对所有获评同学进行思想品德表现鉴定。
四、评选程序
1. 学院制定院系评选细则公布给全体毕业生。
2. 4月14日前,学生本人于在“学生工作综合管理系统”中提出申请,网址http://xgxt.hust.edu.cn/xg/index,具体操作见附件2《优秀毕业生评选网上操作指南》,无需提交纸质档。
所有申请同学均需在系统提交申请,先申请再参评。
2. 4月20日前,各班级通过主题班会等形式,严格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组织班级同学线下评选(参评学生均需在系统中申请),请各班长4月20日18:00前上报附件1《附件1:【班级名称】优秀毕业生评选汇总表》结果名单至邮箱1136892431@qq.com。
3. 4月22日前,年级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要求进行名单复审,确定优秀毕业生名单,并在年级公布初评名单。
4. 学院党政联席会通过后,在学院范围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将能源学院2025届优秀毕业生获评名单报送至学校党委学生工作部。
五、其他注意事项
1. 评选过程中,请各班级严格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原则评选,确保将评选通知、公示名单等告知每位毕业生。
2. 凡被评为优秀毕业生的学生,若在离校前因违纪或其他原因受到学校或院系通报批评、党团和行政处分或未能获得学位者,一律撤销优秀毕业生称号,收回荣誉证书。
如有疑问,请联系:李老师 027-58868769。
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
2025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