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支持华中科技大学教育事业,进一步加强维谛技术有限公司与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的友好合作关系,特设立维谛技术优秀校企合作奖,奖励能源学院校企合作方面表现优异的辅导员。
第一条 奖励对象及金额

第二条 评选条件
1. 热爱祖国, 品行端正,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2. 有高度的社会责任心和集体荣誉感;
3. 在推动校企合作上发挥重要作用,助力综合型人才培养。
第三条 评选程序
1.学院公布评选通知,辅导员在2月17日前参照评选条件提出申请,向学院提交总结材料;
2.结合评选材料和上一学年校企合作成果进行评审,确定奖励名单,并在学院公告栏和院网进行公示。
华中科技大学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
2025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