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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党委第四巡察组向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党委反馈巡察情况

发布日期:2020-11-20    作者:     来源:     点击:

按照校党委统一部署,11月12日,校党委第四巡察组向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党委反馈巡察情况。校党委第四巡察组组长艾一梅反馈巡察意见,校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周建波对巡察整改提出要求。能源学院党委书记姚洪主持巡察反馈大会并作表态发言。

艾一梅指出,能源学院党委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学校党委的决策部署,积极谋划“双一流”建设,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服务国家能源安全新战略,在各方面取得良好成绩,呈现积极向上态势。通过巡察,巡察组也发现了一些问题,主要是:学院党委政治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不够有力,落实“双一流”决策部署存在不足;“两个责任”有待进一步夯实,作风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防控风险方面存在薄弱环节;人才队伍建设存在不足,党支部建设存在薄弱环节等。

艾一梅从提高政治站位,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加强班子建设和切实扛起巡察整改政治责任等四个方面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

周建波传达了学校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和党委常委会会议精神,对下一步开展巡察整改提出明确要求。一是提高政治站位,正视存在问题,坚定整改决心。二是要强化政治担当,开展集中整改,巩固提升整改实效。三是要压实政治责任,拓展巡察成果,推动改革发展。

姚洪代表能源学院党委和党政领导班子作表态发言,表示将提高政治站位,照单全收反馈问题;聚焦问题整改,压实各级责任;巩固整改成效,健全长效机制。

会前,按照工作程序,校党委第四巡察组将巡察情况向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全体领导班子成员分别进行了反馈。根据巡察整改要求,能源学院党委将在15日内提交整改方案,3个月内提交集中整改进展情况报告,把抓整改融入日常工作,融入深化改革,融入全面从严治党,融入班子队伍建设,巡察整改情况要在一定范围内向干部群众公开通报。

校党委第四巡察组全体成员、党委巡察办相关负责同志,能源学院干部和师生代表参加了反馈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