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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中科技大学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博士生资格考试(中期考核)通知

发布日期:2017-05-12    作者:     来源:     点击:

博士生资格考试是博士生取得进入博士学位论文资格的重要前提。为进一步规范和做好我院博士生资格考试工作,加强培养过程管理,根据《华中科技大学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博士生资格考试(中期考核)实施细则(试行)》(以下简称“细则”)(见附件1),现将今年资格考试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       资格考试申请条件及时间

1、   博士生完成一定学分的课程学习(直博生、硕博连读生不少于20学分,普博生不少于5学分)后方可申请参加博士生资格考试。

2、   普博生第一次申请参加资格考试应在第一学年结束前,直博生第一次申请参加资格考试应在第二学年结束前,硕博连读生在取得博士学籍第一学年结束前。

因本次是第一次实施本规定,达到上述要求但尚未进行中期考核的博士生均须报名参加。

3、   报名截止时间为5月30日,如资格考试不能在上述规定时间参加,提交《博士生资格考试缓期参加申请》(见附件1),说明原因后由导师签署意见,交系研究生科批准同意后存档备查。

4、  资格考试安排在6月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5、  已经申请报名参加博士生资格考试,因故不能参加博士生资格考试的同学,需办理缓考。以下情况可以办理缓考:

1)    因病不能参加博士生资格考试者,应填写“研究生缓考申请表”,见附件2,同时必需有校医院或心理咨询中心出具的证明。

2)出国或在国内会议上做报告的同学,应填写“研究生缓考申请表”,同时提供出国或者会议安排证明材料。

二、       资格考试的形式与组织

1、  由学院研究生科负责召集资格考试会议。

2、  资格考试以口试为主要考核方式。

3、  学院组织专门的“博士生资格考试委员会”,成员由学位委员会的主要成员组成。

4、 导师可以在自己的博士生进行资格考试的时间段到场,但不得发言影响评委。

三、       资格考试重点考察内容

1、基础知识:是否掌握了本学科领域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是否具备合理的知识结构,是否能综合运用这些知识分析和解决问题。要求学生展示所学研究生学位课程和成绩,特别是课程知识的掌握情况及收获,用案例展示如何应用所学解决具体实际问题。

2、研究能力:是否具备独立的提出、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是否具备进行创新性研究工作的能力。要求学生根据已进行的研究工作、已阅读文献提炼出一个核心问题,阐述所提问题的价值,对这一问题已经进行的分析,尝试解决问题所采用的的方法等。

3、表达能力:能让不同专业背景师生理解其研究内容,展现其逻辑思维、归纳和表达能力。

四、       考试程序及要求

   1、5月30日之前提交《博士生资格考试报名表》(见附件3),电子版以“学号 姓名”命名,发至yswang@hust.edu.cn

   2、资格考试前3天,向研究生科提交《博士生资格考试申请书》(见附件4)纸质版。 3、每位博士生资格考试时间为30分钟,其中汇报20分钟,提问与回答10分钟。汇报采用PPT形式。

五、        考试成绩

1、考试委员会委员根据学生报告和回答提问情况,考察基础知识、研究能力和表达能力,按照评分表上的分数段人数要求,给出每位同学的总评分。

2、评委给出的分数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之后取平均值作为学生的资格考试成绩

3、资格考试成绩在前20%(含)的,视为“优”,20%-40%(含)视为“良”,40%-70%(含)视为“通过”,排名后30%的同学视为“未通过此次资格考试”。

4、未通过资格考试的博士生,可以申请参加下一轮次的考试。资格考试最多可以参加三次。

5、按照规定应参加博士生资格考试的博士生,当次考试申请截至时间时尚未提交“博士生资格考试缓期参加申请”且未参加博士生资格考试的,记不通过一次。

6、三次资格考试累计不通过的,按照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建议直博生和硕博连读生转为硕士生身份,普博生按退学或肄业等处理。

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

2017年5月12日

附件1:博士生资格考试缓期参加申请表

附件2:研究生缓考申请表

附件3:博士生资格考试报名表

附件4:博士生资格考试申请书

 

  • 附件【附件1-4.docx】已下载